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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银行卡积分为名诈骗获刑11年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0-05-22 20:22:29 人浏览

导读:

浙江天台男子葛某以借钱存积分为名,从朋友处借了340万元,只是钱到帐后葛某就用关联的存折取走了钱,并用于归还银行贷款和私人借款。5月2日,浙江天台法院一审判决葛某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一年,并处罚金20万元。现年40多岁的葛某系小企业主。据检察机关指控,

  浙江天台男子葛某以借钱存积分为名,从朋友处借了340万元,只是钱到帐后葛某就用关联的存折取走了钱,并用于归还银行贷款和私人借款。5月2日,浙江天台法院一审判决葛某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一年,并处罚金20万元。

  现年40多岁的葛某系小企业主。据检察机关指控,葛某因工厂经营不善,开始了利用银行贷款归还借款“拆东墙补西墙”的恶性循环。

  而通过民间借贷打积分获取信用贷款,是葛通科套用银行资金最常用的方式。因其还款及时,许诺的利息回报丰厚,在“业内”小有名气,一声招呼轻松过手就是三四百万。

  2012年7月,葛某向朋友戴某第三次借款打积分,双方约定借款金额340万元,时间3-4天,利息为1.3万元。

  以往戴某曾有过2次打积分赚钱的经验,均是在拿到葛某作为抵押的身份证和银行卡之后,修改银行卡密码,保证资金不被动用。但这次受害人戴某并未照做,这让葛某有机可乘。第二天,葛某就利用一个关联存折转移了340万元,其中220万元转出用于归还银行贷款和私人借款。

  7月14日,戴某发现银行卡里的340万元不翼而飞,随即向公安局报了案。

  法院认为,葛某犯诈骗罪,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此案承办法官林桂燕介绍,以代存银行积分获取高额利息回报,作为一种新兴的民间借贷方式,存在极大的资金安全隐患,极易被不法分子钻空子,值得警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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