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团伙冒充中央单位高价出售省级主任职位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0-03-15 08:46:38 人浏览

导读:

在香港注册成立中国农业产业经济发展委员会(自称农经委)等机构,实为民间社团组织,回内地谎称为中央级别的国家事业单位,高价出售各省办事处主任职位,致多人上当受骗。昨日,西城检方披露案件细节。据悉,本案被告人李*、张**等6人已被判有期徒刑14年至两年6个月不

  在香港注册成立“中国农业产业经济发展委员会”(自称农经委)等机构,实为民间社团组织,回内地谎称为“中央级别的国家事业单位”,高价出售“各省办事处主任”职位,致多人上当受骗。昨日,西城检方披露案件细节。

  据悉,本案被告人李*、张**等6人已被判有期徒刑14年至两年6个月不等,并处罚金。

  网络化身国家机关

  据介绍,今年45岁的李*,一直自称河北省某局级干部。她通过关系认识了农科院的某领导,在农科院下属机构成立一个科研委员会。李*虽是名义上的主任,但资金和人员要受到农科院统一安排。随后,李*通过他人在香港注册成立“中国农业产业经济发展委员会”等组织,在内地的性质属于民间社团组织。

  2007年12月27日,“中国农业产业经济发展协会”注册英文、中文域名,中文域名为:中国农业产业经济发展协会.中国;中国农业产业网.中国。

  随后,李*通过网站给委员会披上国家机关的外衣,对外宣传为中央编办直属事业单位,属国家一级委员会,还在网页上制作有国徽标志。

  乱设分会出售职位

  李*成立私人公司,作为“农经委”的账户。

  她在熟人和朋友面前宣称,“农经委”与农科院及中编办的关系密切,并以主任的身份对外表示,“农经委”下面可以成立分会,交纳5万至15万元的资金就可取得国家事业单位的资质,并可获得农科院批准的农业项目。

  随后,张**等10余人通过向李*交纳费用,成立了“中环委”等“农经委”下属委员会分会。十几个分会成立后,“主任”们等不到“上级机关”分配的“业务”。张**几次找到李*求“业务”,被告知自负盈亏后,他在李*的点拨下开始成立“各省办事处”敛钱。

  40万可成立各省分会

  据介绍,张**租下几间办公室,挂上“中国农业产业经济发展生态环保委员会”牌子,还找来谷越秀等人,充当“中环委”副主任、秘书长等。

  跟李*一样,张**也注册私人公司,作为“中环委”的账户。

  张**向别人承诺,“中环委”的各省分会为国家事业单位,每个分会能够解决两个事业单位人员编制,并与省里领导有接触机会,成立分会的唯一条件就是要缴纳人民币40万元。

  当李*和张**等人的“委员会”办得“红红火火”的时候,接到报案的民警敲开了“中环委”的大门。2010年4月李*、张**等6人涉嫌诈骗的团伙落网。

  延伸阅读:量刑 刑事诉讼法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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