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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裸照威胁幼女 获刑5年6个月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0-03-13 13:42:20 人浏览

导读:

今年30岁的萍乡市湘东区麻山镇连山村男子邬某将罪恶的手伸向学校,先后对两名幼女强行拍下裸照,威胁其卖处。昨日上午,记者从萍乡市中级人民法院获悉,该院作出了驳回上诉维持原判终审裁定,以犯强迫卖淫罪判处邬某有期徒刑5年6个月

今年30岁的萍乡东区麻山镇连山村男子邬某将罪恶的手伸向学校,先后对两名幼女强行拍下裸照,威胁其“卖处”。昨日上午,记者从萍乡市中级人民法院获悉,该院作出了驳回上诉维持原判终审裁定,以犯强迫卖淫罪判处邬某有期徒刑5年6个月,并处罚金3000元。

寻找女生“卖处”

经审理查明,去年3月的一天,邬某让朋友黄某、龙某(两人均另案处理)到萍乡一所中学寻找女生从事卖淫活动。龙某介绍几名女生与邬某见面后,邬某当即许诺卖淫成功将付给报酬。不到14岁的小玲(化名)被人介绍给邬某后,邬某要小玲去跟老板做“破处”之事,并称能赚钱。

几天后,邬某叫黄某在校门口接小玲并带至萍乡一宾馆,欲安排小玲卖淫。小玲不从,邬某要求小玲找人代替,否则不许回家。之后,小玲找到同龄的小云(化名)代替她。

拍摄裸照威逼

几天后,在萍乡某宾馆的卫生间内,邬某以检查身体为由,让小云脱光衣服,并用手机给小云拍了几张裸照。之后,邬某开始电话联系嫖客,但未联系好。去年4月3日,小云被人带至萍乡另一宾馆。邬某责问小云失约,害他损失数千元钱。小云称,自己不愿意做“卖处”之事。

去年4月6日下午,在未做成小云的“生意”的情况下,邬某又将小玲带至同一宾馆,要其做“卖处”之事,并以验身为由,强行用手机给小玲拍了裸照,威胁称如小玲不愿做,就将其裸照发到学校、家里及网上。

去年4月9日下午,邬某打电话给小玲,小玲谎称在长沙不能来。当晚,小玲的家长发现女儿表现异常,遂问出原因,并于11日带小玲报了警。当日下午,经小玲联系得知邬某在宾馆后,公安人员赶至宾馆将邬某抓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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