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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铁中院震慑毒品犯罪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0-03-13 11:53:17 人浏览

导读:

为进一步震慑毒品犯罪,净化社会治安环境,在“6.26国际禁毒日”前夕,四川省成都铁路运输中级法院分别在重庆、西昌集中宣判了一批毒品犯罪案件,又通过多种形式的宣传活动,号召广大人民群众珍爱生命,远离毒品。6月21日上午,成铁中院和重庆铁路法院在重庆对三起运输
为进一步震慑毒品犯罪,净化社会治安环境,在“6.26国际禁毒日”前夕,四川省成都铁路运输中级法院分别在重庆、西昌集中宣判了一批毒品犯罪案件,又通过多种形式的宣传活动,号召广大人民群众珍爱生命,远离毒品。

6月21日上午,成铁中院和重庆铁路法院在重庆对三起运输毒品案件作出一审判决,以运输毒品罪分别判处被告人施仲明、宋小军有期徒刑十五年,剥夺政治权利五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人民币一万元;以运输毒品罪判处被告人罗运綦有期徒刑十一年,剥夺政治权利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千元。

同日下午,成铁中院和西昌铁路法院对八起运输毒品案件作出一审判决,以运输毒品罪分别判处被告人尔支么你杂、吉尔长加、俄里五哈、莫什么子累、俄木日哈木、陈惹则有期徒刑十五年,剥夺政治权利五年到一年不等,并处没收个人财产人民币一万元至二万元不等;以运输毒品罪,一审分别判处被告人马达提、刘英有期徒刑七年、八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千元、五千元。

经法院审理查明,2011年1至2月期间,上述11名被告人中大多数是携带毒品海洛因在成昆铁路的西昌、普雄等火车站准备乘坐旅客列车通过安检时,被公安民警当场查获的。在他(她)们中间,有的人将毒品藏于随身携带的包裹里,有的将毒品藏于胸罩、内裤或体内。法院根据他们的犯罪事实、犯罪情节和认罪态度依法作出了上述判决。

为配合“6.26国际禁毒日”,该中院还先后对三起涉毒案件被告人进行了公开宣判。分别是4名女性被告人曲比曲机、阿牛铁洗、阿比伍沙木、吉合五各木运输毒品案,其中,曲比曲机、阿比伍沙木、吉合五各木一审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阿牛铁洗一审被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6月22日下午,成铁中院按照四川省高院的统一部署,分别在重庆铁路站段、西昌火车站广场开展了声势浩大的禁毒法制宣传活动。法官们通过向群众展示禁毒展板、发放禁毒宣传画册等多种形式,大造声势,大造舆论,强有力地震慑了毒品犯罪。同时,成铁中院与检察院、公安机关联合在西昌火车站广场焚烧毒品海洛因26公斤,向社会再次表明了打击毒品犯罪的决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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