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生分尸女友案续:我有精神病
导读:
事件回顾:拒绝分手杀死女友 分尸又偷车
导读:大学生拒绝分手杀死女友案开庭审理,被告方提出张浩可能是因为患有精神疾病并非故意杀人,但提供不了证据;而检方则采取否定态度,提出一审事实认定清楚、证据确实充分,一审判决死刑适当的观点;被害人父母表示钱并不重要,只要法律给张浩一个严惩。法庭宣布将择日宣判。
辩称:我没杀她!
上午9时30分,省高院刑四庭公开审理此案。戴着黑框眼镜的张浩,神情很平静。张浩的父母、姨妈及其辅导员等人到庭旁听,受害者朱朱(化名)的家人并未到庭。
张浩陈述,他和受害者朱朱曾是恋人关系,事发时已分手。事发前,他受朱朱的邀请同她及朋友饮酒后,于凌晨回到其租住房内,随后两人发生关系……
对朱朱受害经过,张浩说:“对分尸这件事,我万分抱歉,我承认肢解并抛尸。但在我记忆中,我并未实施杀害行为,我不晓得她是怎么死的……”
焦点:为何杀人?
张浩及其辩护人提出“一审判决认定张浩故意杀人事实不清,杀人动机不明;如确为张浩所为,其杀人时具有精神不正常的可能”等辩护意见。“张浩与朱朱是情侣,刚刚自愿发生了关系,他们感情良好,张浩怎么可能为朱朱要求两人恢复以往的关系就突起杀人动机?”张浩的辩护律师认为,一审认定的杀人动机既不符合常理,也不符合事实。
对此,检方表示,张浩在侦查、起诉及一审阶段均供述了自己杀人过程,“更关键的是,其供述与公安人员进入现场勘查时是一致的,充分证明其所述属实。”
疑问:患有疾病?
张浩的辩护人还提出张浩可能患罕见精神疾病的观点。“事发后,张浩对朱朱被杀不解,就在家上网查询,并与其才认识几个月的‘赛摩’好友网上聊天,告诉他朱朱被杀死了。此后一两天内,张浩还把朱朱被杀的事告诉了8名同学和朋友。有人不相信,他还叫他们来家查看……”张浩的辩护律师罗和辉认为,如果张浩确实杀人,极有可能在作案时精神异常。
罗和辉还提出,张浩曾在2008年时,起床后发现自己的宠物狗被刀剁碎放在锅里,“他大惑不解,但发现自己手上有血,并且房内门窗完好,无人进入,才判断是自己所为……”他认为,张浩有可能在作案时处于“病理性半醒状态”。
对本次庭审中关键的“精神状况”方面,检方提出,除一审中被采信的精神鉴定外,还有张浩父亲等亲人证实其平时精神正常、上诉方拿不出张浩服用精神病类药物及看精神病的证据、其可能患罕见精神疾病除自称外无任何证据支持等,因此上述理由并不能成立。
庭审特写
张浩称任何结果都接受
在庭审中,张浩思维清晰、语速平和,尽管对自己的杀人动机和经过提出质疑,却仍然透露出自己的忏悔。在言辞中,提及受害方,他频繁使用“万分抱歉”、“深感歉意”等词汇,流露出自己的悔意。在最后的陈述阶段,张浩说,他没有回头看,不知道受害者家属有没有到场,“无论怎么说,(这件事)对受害者一方造成了伤害,我对他们表示道歉。”他说,法院判决无论哪种结果,“我都接受,只想向我爸爸妈妈说声 ‘对不起’。”说着,他半侧过身子,向右后方的父母轻轻鞠了一躬。
受害者家属不接受道歉
昨日,身在绵阳的朱朱父母并未到庭审现场。对本次庭审中的有关精神状况的争议,朱朱的父亲说:“我们充分相信第一次的鉴定。”而对张浩的道歉,他语气激动地表示:“对不起就行了?对不起能换回我的女儿吗?我不认他这个账。”他说,经济方面张浩没有赔偿能力,他们不需要张浩的父母代为赔偿,“我们的态度一直都是:他触犯了法律,就得付出法律的代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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