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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教你防止合同诈骗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0-07-13 06:26:54 人浏览

刑法对每种罪名都做了详细的定义和规定,并进行了刑法罪名解读,本文主要对刑法中的罪名解读进行了介绍。

法官教你防止合同诈骗 
 
 
     先后把租来的48辆汽车用于借款抵押,自由元素广告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谷庆“空手”套出1000余万元;作为葡之京投资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兼总经理,48岁的蒋邯伪造国家储备局文件诈骗巨款600余万元而被提起公诉;年近50岁的郝建华在假释期间以帮助购买二手房为名,利用自己开设的房地产中介公司大肆骗财300余万……
 
      这些在2004年颇受媒体关注的案件多已落幕,几名被告人合同诈骗的罪名成立,锒铛入狱。纵观案件,合同已逐渐成为骗子青睐的“行骗工具”。
 
     近年来,合同诈骗案屡见不鲜,骗子们给自己的骗术穿上了“合同”这件看似合法的外衣,使他们的不法行为越来越趋向于复杂性和隐蔽性。而在这些案件中,受害者或单位被骗少则几万元,多则上千万。
 
    骗子  3特点 
 
      记者在采访中发现,2004年,法院受理判决的合同诈骗罚金15万元。 
   
     伪造国家储备局文件  一经理被控诈骗巨款 
 
      据指控,2003年8月,蒋邯在葡之京投资有限公司担任法定代表人期间,伪造国家储备局文件,谎称国家储备局将更新储备库存的800辆桑塔纳2000轿车委托该公司进行销售,并与苏州一家公司签订了出售50辆桑塔纳2000轿车的合同,骗取汽车公司支付的货款590万元。 
 
      2002年5月至8月间,蒋邯谎称葡之京投资有限公司拥有“长城国际文化综合楼”项目的部分股份,骗取一些单位和个人共计49万余元。
 
      假释期间诈骗300万  一公司老板领刑20年 
 
      郝建华1987年时就因合同诈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4年。1994年郝建华保外就医。他假释期间开办了广龙达房地产信息咨询服务有限责任公司并任法人代表。
 
      起诉书指控郝建华在假释期间以帮助购买二手房等为名,利用自己开设的房地产中介公司大肆诈骗300多万元,被害人多达20余人。日前二中院一审以合同诈骗罪、诈骗罪,数罪并罚判处郝建华20年有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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