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砸死人后再奸尸被判处死刑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0-03-12 16:53:16 人浏览

导读:

本月5日上午,汕头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对一宗严重刑事犯罪案件宣告上级法院的刑事裁定,遵照最高人民法院院长签发的执行死刑命令,将故意杀人、侮辱尸体罪犯杨沛哲押赴刑场执行死刑。49岁的罪犯杨沛哲是汕头市人,2006年秋天,他买了一辆摩托车在澄海区从事搭客业务。

  本月5日上午,汕头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对一宗严重刑事犯罪案件宣告上级法院的刑事裁定,遵照最高人民法院院长签发的执行死刑命令,将故意杀人、侮辱尸体罪犯杨沛哲押赴刑场执行死刑。

  49岁的罪犯杨沛哲是汕头市人,2006年秋天,他买了一辆摩托车在澄海区从事搭客业务。同年10月8日下午,杨沛哲驾驶摩托在澄海区上华镇兜揽生意时,遇见迷路的潮州籍妇女许某,为多收车费,他故意搭载许某偏离目的地而到该镇渡头村大山边的废弃石场。两人其后因车费问题发生争吵,杨沛哲将许某推倒在地并捡起石头砸其头、手臂和鼻子等部位,致许某因创伤性休克而死亡。杨沛哲对许某的尸体实施奸淫后,将尸体包裹起来并驾车准备运往韩江边抛尸。途中,被巡逻的联防队员发现并盘查,杨沛哲驾车加速逃离,后因摩托车出现故障,便弃车逃跑。随后,杨沛哲被抓捕。

  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认为,杨沛哲在欺诈性搭客过程中与被害人许某某发生争吵,将其杀害的行为构成故意杀人罪;杀人后奸淫许某某尸体的行为构成侮辱尸体罪。其犯罪情节特别恶劣,罪行极其严重,且系累犯,依法应从重处罚。市中院依法以故意杀人罪判处杨沛哲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以侮辱尸体罪,判处杨沛哲有期徒刑3年。决定执行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一审判决后,杨沛哲没有提出上诉。经省高级人民法院复核,同意一审判决,并报送最高人民法院核准。遵照最高人民法院院长签发的执行死刑命令,宣判后,杨沛哲被押赴刑场执行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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