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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马关灭门惨案:被告人一审领死刑 赔偿10万元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0-03-12 03:13:51 人浏览

导读:

日前,备受社会各界关注的(云南)马关灭门惨案一审有果,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经合议庭合议后作出判决:被告人杨启良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被告人杨启良赔偿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经济损失共计人民币10万元。法院经审理查明,去年12月9

日前,备受社会各界关注的(云南)马关灭门惨案一审有果,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经合议庭合议后作出判决:被告人杨启良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被告人杨启良赔偿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经济损失共计人民币10万元。

法院经审理查明,去年12月9日晚11时许,被告人杨启良因看到同居女友李洪芬手机与一小灵通通话频繁,便怀疑李洪芬有外遇,趁李洪芬和李洪芬女儿孙艳、李洪芬侄子李连凯、李莲杰熟睡之机,用斧子将李洪芬、李莲杰、孙艳、李连凯杀死后逃离现场。同年12月11日被越南警方抓获,杨启良自知难逃法网畏罪自杀未遂。2007年12月12日被越南警方移交马关县公安局。

法院认为,被告人杨启良不能正确处理与女友李洪芬感情上的问题,因怀疑李洪芬有外遇而趁李熟睡之机将李杀死,后又将3名无辜孩子杀害,其实施犯罪残忍地致4人死亡;其主观上具有非法剥夺他人生命的故意,客观上实施了非法剥夺他人生命的行为,已触犯国家刑律,构成故意杀人罪,并判令被告人杨启良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一审宣判后,被告人杨启良对一审判决没有意见,但并未明确表明是否服判或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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