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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载货车压垮路基致车翻货主亡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0-03-12 02:24:38 人浏览

导读:

近日,四川省古蔺县人民法院宣判一起交通肇事案,因超载且未年检的司机潘应平一审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二年。2007年11月19日下午6时许,被告人潘应平驾驶未经年检的川E07688号车载木材从古蔺镇枣林村小地名椒子沟处往古蔺镇方向行驶至椒子沟1km+800m处时,由于车


近日,四川省古蔺县人民法院宣判一起交通肇事案,因超载且未年检的司机潘应平一审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二年。
2007年11月19日下午6时许,被告人潘应平驾驶未经年检的川E07688号车载木材从古蔺镇枣林村小地名“椒子沟”处往古蔺镇方向行驶至“椒子沟”1km+800m处时,由于车辆超载,将车行方向右侧公路路基压踏后翻于坡下,并将站在车辆右侧公路上的货主邱陶生压伤后经抢救无效死亡,被告人潘应平也受伤入院治疗的重大交通事故。被告人潘应平对此次交通事故负全部责任。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潘应平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律、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死亡的行为,已构成交通肇事罪,鉴于被告人犯罪后认罪悔罪态度较好,且积极赔偿,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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