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法律快车 > 法律知识 > 刑法 > 罪名大全 > 首字母A-G类罪名 > 其他A-G类罪名 > 深圳男子发帖大运会放炸弹被刑拘

深圳男子发帖大运会放炸弹被刑拘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0-03-16 14:51:45 人浏览

导读:

8月8日晚,一男子在网上发帖,谎称在某大运场馆安放了炸弹。在因涉嫌编造、故意传播虚假恐怖信息被警方依法刑事拘留后,该男子竟表示发帖只是为了提高其网络知名度。8月8日22时许,某网站论坛上出现了这样一个帖子,帖子内容称我

  8月8日晚,一男子在网上发帖,谎称在某大运场馆安放了炸弹。在因涉嫌编造、故意传播虚假恐怖信息被警方依法刑事拘留后,该男子竟表示发帖只是为了提高其网络知名度。

  8月8日22时许,某网站论坛上出现了这样一个帖子,帖子内容称“我已在大运比赛场馆安放炸弹,你们等着瞧吧”,并附有大运会某场馆的外景照片。

  获悉相关帖子信息后,深圳警方高度重视,立即调集警力对该场馆进行检查。经过反复搜查,未在场馆内发现爆炸装置。

  当晚23时,深圳警方在龙岗区某花园一住宅内将发帖人陈某夫控制。

  经审讯,陈某夫对其在网上发帖的行为供认不讳,称发此帖只是恶作剧,为了提高其网络知名度,现在他对自己的行为十分后悔。目前,因涉嫌编造、故意传播虚假恐怖信息,陈某夫已被警方依法刑事拘留。

  警方提示,编造、故意传播虚假恐怖信息等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行为,当事人将会承担法律责任,不论是网上发帖还是发送手机短信、微博,大家都应注意自己的言行。

延伸阅读:重要罪名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相关知识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