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侵犯著作权要件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1-08-19 14:15:34 人浏览

导读:

国家鼓励社会在文艺方面的创作,也鼓励作者保护自己的权益,作家对自己的作品,是自然享有著作权的,别人不能随意抄袭,拿去使用,不过在法律上构成侵权,还需要进行认定,有网友问侵犯著作权要件有哪些?下面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详细介绍一下,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国家鼓励社会在文艺方面的创作,也鼓励作者保护自己的权益,作家对自己的作品,是自然享有著作权的,别人不能随意抄袭,拿去使用,不过在法律上构成侵权,还需要进行认定,有网友问侵犯著作权要件有哪些?下面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详细介绍一下,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一、侵犯著作权要件

  1、违法性

  造成损害事实的行为必须具有违法性质,行为人才负有赔偿责任。否则,既使有损害事实,也不能使行为人承担赔偿责任。

  无论行为人实施的活动是否侵犯了著作权人的利益还是其实施的活动对著作权的利益构成重大威胁,在将来必然损害著作权人的利益,都构成了侵犯著作权的行为。

  2、损害事实

  它通常是指侵权人所实施的行为客观上给受害方带来了伤害。如果侵权人的行为给著作权人造成了损害且无法定的负责理由,则侵权人应承担法律责任。

  但是,如果侵权人实施了侵权行为而未对著作权人造成实际损害是否应承担侵权责任呢?如某人未经著作权人许可非法大量复制其作品,但未分行,这是否属于侵犯版权行为?又如某出版者,未经作者许可擅自出版但支付给作者稿酬的。小编认为这些都是侵权行为,因为他们未经作者许可又无法律许可,侵权人行使了本应由著作权人所控制的权利或妨碍了著作权人权利的行使。

  3、因果关系

  即是只有当侵权人所实施的侵权行为与损害后果存在因果关系时,侵权人才承担责任。如果加害人虽然侵权违法行为,但受害人的损害与此无关,就还不能令其承担赔偿责任。

  4、主观过错

  在侵犯著作权的行为中,在适用过错责任的场合,主观上有过错的要承担责任。过错是行为人决定其行动的一种心理状态。过错包括故意和过失两种形式。

  

  二、侵犯著作权的行为有哪些

  (1)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发表其作品的;

  (2)未经合作作者许可,将与他人合作创作的作品当作自己单独创作的作品发表的;

  (3)没有参加创作,为谋取个人名利,在他人作品上署名的;

  (4)歪曲、篡改他人作品的;

  (5)剽窃他人作品的;

  (6)未经著作权人许可,以展览、摄制电影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使用作品,或者以改编、翻译、注释等方式使用作品的,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7)使用他人作品,应当支付报酬而未支付的;

  (8)未经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计算机软件、录音录像制品的著作权人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人许可,出租其作品或者录音录像制品的,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9)未经出版者许可,使用其出版的图书、期刊的版式设计的;

  (10)未经表演者许可,从现场直播或者公开传送其现场表演,或者录制其表演的;

  (11)其他侵犯著作权以及与著作权有关的权益的行为。

  法律依据:《著作权法》 第四十七条

  三、侵犯著作权的处罚

  侵犯著作权行为行政责任的形式是行政处罚。行政处罚是行政机关对违反行政法律以及其他法律中的行政处罚条款但尚不构成犯罪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实施的制裁。

  1、选用行政处罚的侵犯著作权行为。

  2、行政责任形式

  (1)警告。是行政机关对违法行为人提出的先诫和谴责,主要适用于情节比较轻微的违法行为。

  (2)责令停止制作和发行侵权复制品。这种处罚形式的作用是使侵权人不能继续通过制作和发行侵权复制品营利,但没有触及侵权人通过制作和发行侵权复制品获得的收益。因而在侵权人已获得收益的情况下,单独使用此方式是不合适的。

  (3)没收非法所得。是指将侵权人通过侵权行为所获得的全部收益的缴国库。这种处罚形式是前一种处罚形式的补充,二者结合起来可使侵权人一无所有。

  (4)没收侵权复制品。为防止侵权人将是否制作出来的侵权复制品发行,继续对受害人造成损害,有必要没收侵权复制品。

  (5)没收侵权复制品的制作设备。对那些本可能继续侵权的侵权人,为从根本上消除其继续制作侵权复制品的可能性,有必要没收其制作侵权复制品的设备。

  (6)罚款。

  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整理介绍的关于“侵犯著作权要件”等相关法律知识。综上所述,是否侵犯著作权,要通过几个要件是否符合来判定,未经许可使用他人作品是违法行为,可能要罚款。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法律快车,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提供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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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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