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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法侵犯商业秘密罪认定条件是什么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0-08-09 03:04:09 人浏览

导读:

侵犯商业秘密罪侵犯的客体既包括国家对商业秘密的管理制度,又包括商业秘密的权利人享有的合法权利。犯罪主体是一般主体,既...

  商业秘密是一个企业获得收益,能够具有竞争力的重要条件,它不仅能决定公司的经济效益,也可能决定公司的生或死,所以很多人为了牟取暴利,不惜铤而走险,披露、复制、泄露公司的商业秘密,下面法律快车小编就带大家看看刑法侵犯商业秘密罪认定条件是什么。

  一、刑法侵犯商业秘密罪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一十九条规定,侵犯商业秘密罪,是指以盗窃、利诱、胁迫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权利人的商业秘密,或者非法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其所掌握的或获取的商业秘密,给商业秘密的权利人造成重大损失的行为。

  侵犯商业秘密罪侵犯的客体既包括国家对商业秘密的管理制度,又包括商业秘密的权利人享有的合法权利。犯罪主体是一般主体,既包括自然人,也包括单位。违反本法第十条规定侵犯商业秘密的,监督检查部门应当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可以根据情节处以一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一、行为对象为商业秘密

  1、商业秘密是一种技术信息与经营信息。技术信息与经营信息,既可能以文字、图象为载体,也可能以实物为载体,还可能存在于人的大脑或操作方式中。

  2、商业秘密是不为公众所知悉的事项,即必须是仅限于一定范围内的人知悉的事项

  3、商业秘密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权利人,是指商业秘密的所有人和经商业秘密所有人许可的商业秘密使用人。经济利益,仅限于积极的经济利益,即能使权利人增加财产或者财产上的利益

  4、商业秘密具有实用性,即具有直接的、现实的使用价值,权利人能够将商业秘密直接运用于生产、经营活动。

  5、商业秘密经权利人采取了保密措施。此外,商业秘密还具有使用权可以转让、没有固定的保护期限、内容广泛等特点。

  二、实施了侵犯商业秘密的行为

  1、以盗窃、利诱、胁迫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权利人的商业秘密。

  2、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以上述第一种手段获取的权利人的商业秘密。

  3、违反约定或者违反权利人有关保守商业秘密的要求,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其所掌握的商业秘密。

  4、明知或应知前述第一种至第三种违法行为,而获取、使用或者披露他人商业秘密。这是间接侵犯商业秘密的行为,即第三者明知或者应知向其传授商业秘密的人具有上述违法行为,但获取、使用或者披露他人的商业秘密。

  三、给权利人造成了重大损失

  1、这里的重大损失,是指经济方面的重大损失,包括减少盈利、增加亏损、引起破产、在竞争中处于不利地位等等。

  2、根据司法实践,给商业秘密权利人造成直接经济损失数额在50万元以上的,致使权利人破产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应当追诉。

  3、值得注意的是,必须查明行为人所实施的侵犯商业秘密的行为与权利人遭受重大损失之间的因果关系;如果行为人实施了盗窃商业秘密等行为,但该行为本身并没有造成权利人重大损失的,不成立侵犯商业秘密罪。

  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整理的关于刑法侵犯商业秘密罪条件是什么全部内容,刑法侵犯商业秘密罪跟其他刑法罪名构成要件基本相同,但是此罪是根据犯罪结果来确定,罪名的构成及处罚力度,所以在对于刑法侵犯商业秘密罪时,其中的损失金额才是本罪的侧重点。

 

(责任编辑:陈墨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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