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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买强卖量刑标准有何规定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1-05-28 14:48:26 人浏览

导读:

日常生活中,我们有时候可能会遇到“强买强卖”的情形,事实上这可能构成强迫交易罪,其是指以暴力、威胁手段强买强卖商品,强迫他人提供服务或者强迫他人接受服务,情节严重的行为。那么强买强卖量刑标准有何规定呢?接下来就由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进行解答,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日常生活中,我们有时候可能会遇到“强买强卖”的情形,事实上这可能构成强迫交易罪,其是指以暴力、威胁手段强买强卖商品,强迫他人提供服务或者强迫他人接受服务,情节严重的行为。那么强买强卖量刑标准有何规定呢?接下来就由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进行解答,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强买强卖量刑标准有何规定

  l、自然人犯本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2、单位犯本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上述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二、强迫交易罪的构成要件

  (一)客体要件

  本罪不仅侵犯了交易相对方的合法权益,而且侵犯了商品交易市场秩序。商品交易是在平等民事主体之间发生的法律关系,应当遵循市场交易中的自愿与公平原则。但在现时生活中,交易双方强买强卖、强迫他人提供服务或者强迫他人接受服务的现象时有发生,这种行为违背了市场交易原则,破坏了市场交易秩序,侵害了消费者或经营者的合法权益。如果行为人以暴力、威胁手段强行交易,就具有了严重的社会危害性,情节严重的,应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二)客观要件

  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以暴力、威胁手段强买强卖商品、强迫他人提供服务或者强迫他人接受服务,情节严重的行为。

  (三)主体要件

  本罪主体为一般主体。凡达到刑事责任年龄且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构成本罪,依本节第二百三十一条之规定,单位亦能构成本罪。单位犯本罪的,实行两罚制,即对单位判处罚金,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本条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四)主观要件

  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直接故意,间接故意与过失不构成本罪。

  三、强迫交易罪的认定标准是什么

  (一)与一般违法的认定

  强迫交易行为属一种扰乱市场管理秩序的违法行为,这种行为在商品交易或服务交易中并不鲜见,因此,本法为了不至于打击面过大,而规定了强行商品交易行为必须达到情节严重的程度才能构成犯罪。所谓情节严重,指:促成不公平交易,非法获利数额较大的;多次强迫交易的;社会影响恶劣的;给被害人及家庭引起较为严重后果的;强迫交易严重扰乱市场的;二人以上共同实施强迫交易的。行为人用轻微的威胁手段进行强买强卖、强迫他人接受或提供服务,行为很有节制、获利很有限的,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属于一般违法行为,不能认为是犯罪。

  (二)交易中认定

  本罪必须发生在商品交易或服务交易中,行为人与被害人之间有交易事实存在,虽然这种不平等交易,是一方强求另一方接受的交易。如果没有这种交易存在,行为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当场使用暴力、胁迫或其他方法,强行立即劫取财物的,应当认定为是抢劫行为,而不构成强迫交易罪。

  (三)一罪与数罪的认定

  强迫交易罪在实施过程中,因行为人的暴力可能致人伤亡。如果致人伤亡的,尽管在强迫交易罪与伤害(包括故意与过失)、杀人(故意与过失)罪之间有牵连关系,但是不应当以牵连犯处罚原则处理,而应当分别定罪量刑,以数罪并罚的原则处罚。理由主要在于,强迫交易罪的法定罪高刑为有期徒刑三年,法定刑期是较低的,可见其中没有包含牵连他罪并以一罪处断的刑期,也就是说,如果遇到牵连犯他罪而以强迫交易处罚时,其三年的最高刑吸收不了他罪之刑,因而如以一罪处断将罚不消罪、依罪刑相适应原则,应当对此种情况作数罪并罚处理。

  以上就是由法律快车小编整理收集的关于强买强卖量刑标准有何规定的信息,由上可知,强买强卖行为可构成强迫交易罪,在定罪量刑时要注意区分个人犯罪还是单位犯罪,合理地适用刑罚。如果您还有其他问题的,欢迎咨询法律快车的律师,他们会给您专业的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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