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抢劫罪与抢夺罪的处罚标准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1-06-11 18:27:21 人浏览

导读:

对于抢劫罪和抢夺罪都属于危害人们公共生活的一种行为,是属于一种犯罪行为,对于自己和她人都会造成一定的影响,而且也会给社会造成不良的后果,那么抢劫罪与抢夺罪的处罚标准是什么?下面法律快教小编为大家一起来介绍一下。

  对于抢劫罪抢夺罪都属于危害人们公共生活的一种行为,是属于一种犯罪行为,对于自己和她人都会造成一定的影响,而且也会给社会造成不良的后果,那么抢劫罪与抢夺罪的处罚标准是什么?下面法律快教小编为大家一起来介绍一下。

  一、抢劫罪与抢夺罪的处罚标准

  1、抢劫罪的量刑标准:

  抢劫罪的量刑标准为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法定基准刑参照点

  抢劫1次的,为有期徒刑四年;抢劫2次的,为有期徒刑六年;抢劫取得财物数额每增加200元,刑期增加一个月;

  有下列情形的,按比例计算:

  (一)抢劫致人轻微伤的,每增加轻微伤1人,重处10%,轻伤的,每增加轻伤1人,重处20%;每增加重伤1人,重处30%,构成伤残的,每增加一级伤残,刑期增加6个月。

  (二)持械抢劫的,重处20%;

  (三)遭遇灾害时行为人实施抢劫的,重处20%;

  (四)在预防、控制突发传染病疫情等灾害期间,毁坏或抢走公私财物的首要分子,以抢劫罪论处的,按次基数重处20%;

  (五)以人质勒索他人巨额财物,按抢劫罪处罚的,按次基数重处30%;

  (六)三人以上结伙抢劫的,重处20%。

  (七)抢劫对象为老人、未成年人、残疾人、孕妇等人员的,重处10%。

  (八)抢劫家庭成员或近亲属财物的,可以轻处10%。

  2、抢夺罪的量刑标准:

  抢夺公私财物价值1000元以上不满1万元的,抢夺价值2000元,基准刑为有期徒刑六个月,每增加犯罪数额330元,刑期增加一个月,犯罪数额不足2000元的,基准刑为拘役、管制、罚金刑。有故意犯罪前科或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以有期徒刑一年为基数,每增加情形之一,刑期增加六个月,有数额的每增加170元,刑期增加一个月:

  (一)抢夺残疾人、老年人、不满十四周岁的未成年人的财物的;

  (二)抢夺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医疗等款物的;

  (三)一年内抢夺三次以上的;

  (四)利用行驶的机动车辆抢夺的。

  二、抢劫罪是如何认定的

  抢劫罪,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对财物的所有人或者保管人当场使用暴力、胁迫或其他方法,强行将公私财物抢走的行为。抢劫罪的暴力,是指对被害人的身体施以打击或强制,借以排除被害人的反抗,从而劫取他人财物的行为。

  1、抢劫罪是侵犯财产罪中危害性最大、性质最严重的犯罪。在一般情况下,凡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强行夺取公私财物的行为,就具备了抢劫罪的基本特征,构成了抢劫罪。立法上没有抢劫的数额和情节的限制性规定。但是依照本法第13条的规定,情节显着轻微危害不大的行为,不认为构成了抢劫罪。例如:青少年偶尔进行恶作剧式的抢劫,行为很有节制、数额极其有限,如强索少量财物,抢吃少量食品等,由于情节显着轻微,危害不大,属于一般违法行为,尚不构成抢劫罪。

  2、预谋犯罪时,作了抢夺与抢劫两手准备,而临场只实施了抢夺行为,或者作案时临时改变了行为方法的,以实际实施的方法属于何种方法而确定罪名。另外,当众抢夺巨款的,仍属抢夺罪,不能因抢夺财物数额巨大就改定抢劫罪。

  3、抢夺财物时,用力过猛,无意中造成被害人受伤害的,不属于故意使用暴力,仍应定为抢夺罪。如只造成轻伤,可以作为抢夺罪的情节,从重处罚。

  三、抢劫罪既遂与未遂的界限

  (1)应以行为人的抢劫是否非法占有了公私财物为标准,已非法占有公私财物的为既遂,尚未非法占有公私财物的是未遂。

  (2)认为抢劫罪是以暴力、胁迫或其他方法为特征的侵犯财产权利,同时也侵犯人身权利的犯罪。因此,无论抢到财物与否,只要在抢劫中侵犯了被害人的人身权利,就是既遂;

  (3)认为本条对抢劫罪分两款作了规定,实际上是两个犯罪构成,因此,应当按照两种情况,分别确定既遂与未遂的标准,即第一款是一般抢劫罪,就应以抢到财物与否为既遂与未遂的标准;第二款是结果加重犯,不存在未遂的问题。

  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关于抢劫罪与抢夺罪的处罚标准的相关介绍,在平时建议大家还是要注意遵守法律制度,避免做出一些违法的行为,无论是抢劫还是抢夺,对于她人都会造成经济上的影响。对此如果有不明白的,建议咨询一下法律快车的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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