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法律快车 > 法律知识 > 刑法 > 罪名大全 > 重要罪名 > 挪用公款罪 > 上海挪用公款量刑标准是怎样的

上海挪用公款量刑标准是怎样的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1-05-25 11:07:45 人浏览

导读:

对公款进行挪用是一项性质非常恶劣的违法犯罪行为,对此犯罪是按照法律的标准进行量刑。上海挪用公款量刑标准是怎样的?接下来,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一一解答这些法律问题,希望大家看以下内容,能够了解相关法律知识。

  对公款进行挪用是一项性质非常恶劣的违法犯罪行为,对此犯罪是按照法律的标准进行量刑。上海挪用公款量刑标准是怎样的?接下来,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一一解答这些法律问题,希望大家看以下内容,能够了解相关法律知识。

  一、上海挪用公款量刑标准是怎样的

  (一)进行非法活动数额在3万元以上的,进行营利活动或者超过三个月未还数额在5万元以上的,属于“数额较大”,应予立案,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二)进行非法活动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情节严重”,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1)挪用公款数额在100万元以上的;

  (2)挪用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特定款物,数额在50万元以上不满100万元的;

  (3)挪用公款不退还,数额在在50万元以上不满100万元的;

  (4)其他严重的情节。

  进行营利活动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为“情节严重”,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1)挪用公款数额在200万元以上的;

  (2)挪用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特定款物,数额在100万元以上不满200万元的;

  (3)挪用公款不退还,数额在100万元以上不满200万元的;

  (4)其他严重的情节。

  (三)进行非法活动数额在3000万元以上,进行营利活动数额在500万元以上,属于“数额巨大”,不退还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

  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以及其他单位从事公务的人员有前款行为的,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四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二、挪用公款罪不适应缓刑的情形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适用缓刑:

  (一)挪用资金数额40万元以上或挪用资金进行非法活动数额15万元以上的;

  (二)未全部退赃的;

  (三)共同犯罪的主犯,且犯罪情节严重的;

  (四)在本市影响较大,社会反应强烈的。

  三、挪用公款罪的立案标准

  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

  1、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数额在5千元至1万元以上,进行非法活动的;

  2、挪用公款数额在一万元至3万元以上,归个人进行营利活动 的;

  3、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数额在一万元至3万元以上,超过3个月未还的。

  各省级人民检察院可以根据本地实际情况,在上述数额幅度内,确定本地区执行的具体数额标准,并报最高人民检察院备案。“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既包括挪用者本人使用,也包括给他人使用。多次挪用公款不还的,挪用公款数额累计计算;多次挪用公款并以后次挪用的公款归还前次挪用的公款,挪用公款数额以案发时未还的数额认定。挪用公款给其他个人使用的案件,使用人与挪用人共谋,指使或者参与策划取得挪用款的,对使用人以挪用公款罪的共犯追究刑事责任。

  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有关上海挪用公款量刑标准是怎样的的相关法律知识。总而言之,挪动公款的最低量刑是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若大家还有其他法律问题想要了解的话,欢迎咨询法律快车律师,为大家提供专业的解答。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相关知识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