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挪用公款罪主体是什么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0-10-03 21:58:09 人浏览

导读:

挪用公款是指挪用公司的一个相关的款项用为自己使用,对于公司的款项来说,公司的款项主要是为公司服务的,可以用于公司的一个流动资金的周转,如果挪用公款的话,会导致公司或者单位出现巨大的经济损失,那么挪用公款罪于他的主体是什么呢?接下来由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带来挪用公款罪主体是什么的详细知识,希望帮助到大家。

  挪用公款是指挪用公司的一个相关的款项用为自己使用,对于公司的款项来说,公司的款项主要是为公司服务的,可以用于公司的一个流动资金的周转,如果挪用公款的话,会导致公司或者单位出现巨大的经济损失,那么挪用公款罪于他的主体是什么呢?接下来由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带来挪用公款罪主体是什么的详细知识,希望帮助到大家。

  一、挪用公款罪主体是什么

  挪用公款罪的主体是特殊主体,即国家工作人员,这里所说的国家工作人员与贪污罪中国家工作人员的内涵、外延基本相同。同样具有特定性和公务(职务)性。构成挪用公款罪的国家工作人员包括:在国家机关中从事公务的国家工作人员。在国有公司、企事业单位和人民团体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受国有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其他依照法律从事公务的人员。

  另外需要注意的是,在挪用人与使用人相分离的情况下,非国家工作人员也能成为挪用公款罪的主体。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挪用公款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规定,国家工作人员挪用公款归他人使用,使用人(非国家工作人员)与挪用人(国家工作人员)共谋,指使或者参与策划取得挪用款的,以挪用公款罪的共犯定罪处罚。

  二、挪用公款罪与非罪的界限

  1、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和人民团体工作人员和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和人民团体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和人民团体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或者挪用本单位资金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挪用本单位资金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行为。

  2、国有公司、企业或其他国有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有公司、企业或其他国有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以及其他单位从事公务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或者虽未超过三个月,但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进行非法活动的行为。

  3、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行为。

  4、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用于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款物归个人使用的行为。

  三、挪用公款罪不适用缓刑的情形

  对下列挪用公款犯罪分子可不适用缓刑:

  1、犯罪行为使国家、集体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

  2、没有退赃,无悔改表现的;

  3、犯罪动机、手段等情节恶劣,或将赃款用于走私、赌博等非法活动的;

  4、属于共同犯罪中情节严重的主犯,或有数罪的;

  5、曾因经济违法犯罪行为受过行政处分或刑事处罚的;

  6、犯罪涉及的财物属于特定款物,情节严重的。

  以上是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关于挪用公款罪主体是什么的相关知识,挪用公款这种行为一般来说,如果被发现的是需要处以刑事处罚的。大家还有相关的问题欢迎咨询法律快车相关栏目的专业律师,他们会为你做出专业的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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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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