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法律快车 > 法律知识 > 刑法 > 罪名大全 > 重要罪名 > 聚众斗殴罪 > 聚众斗殴罪构成要件是什么

聚众斗殴罪构成要件是什么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0-09-16 03:05:57 人浏览

导读:

年满16周岁并且有刑事责任能力的人,故意纠集多人在公共场所斗殴,严重破坏了公共秩序,这样的行为就是我们这里所说的聚众斗殴,这些也是构成聚众斗殴罪所需要满足的要件,下面请看法律快车小编为您整理的关于聚众斗殴罪构成要件是什么的相关内容:

  年满16周岁并且有刑事责任能力的人,故意纠集多人在公共场所斗殴,严重破坏了公共秩序,这样的行为就是我们这里所说的聚众斗殴,这些也是构成聚众斗殴罪所需要满足的要件,下面请看法律快车小编为您整理的关于聚众斗殴罪构成要件是什么的相关内容:

  一、聚众斗殴罪构成要件是什么

  (一)客体要件

  聚众斗殴罪侵犯的客体是公共秩序。所谓公共秩序,是指在社会公共生活中应当遵守的各项共同生活的规则、秩序。

  聚众斗殴犯罪可以是在公共场所,例如在公园、影剧院中,也可以是发生在较僻静的私人场所。因此,无论是在何种场所进行聚众斗殴犯罪活动,均应视为侵犯了公共秩序。

  聚众斗殴犯罪往往同时会造成公民的人身权利和公私财产权利受到侵害的结果。但是,其所侵犯的主要不是特定的个人或者特定的公私财物,而是用聚众斗殴行为向整个社会挑战,从而形成对整个社会秩序的严重威胁。因此,公然藐视法纪和社会公德,破坏公共秩序,就是聚众斗殴罪的本质特征。

  (二)客观要件

  聚众斗殴罪的客观方面表现为纠集众人结伙殴斗的行为。聚众斗殴主要是指出于私仇、争霸或者其他不正当目的而成伙结帮地殴斗。

  “聚众”,一般是指人数众多,至少不得少于3人斗殴,主要指的是采用暴力相互搏斗,但使用暴力的方式各有所别。聚众斗殴多表现为流氓团伙之间互相殴斗,少则几人、十几人,多则几十人,上百人,他们往往是约定时间、地点,拿刀动棒,大打出手,而且往往造成伤亡和社会秩序的混乱,是一种严重影响社会公共秩序的恶劣犯罪行为。

  

  (三)主体要件

  聚众斗殴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凡年满16周岁且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构成聚众斗殴罪。但并非所有参加聚众斗殴者均构成聚众斗殴罪。只有聚众斗殴的首要分子和其他积极参加者,才能构成聚众斗殴罪主体。所谓首要分子,是指在聚众斗殴中起组织、策划、指挥作用的犯罪分子;所谓其他积极参加者,是指除首要分子以外的在聚众斗殴中起重要作用的犯罪分子。

  (四)主观要件

  聚众斗殴罪的主观方面是故意犯罪。犯罪的动机,一般不是完全为了某种个人的利害冲突,也不是单纯为了取得某种物质利益,而是公然藐视国家的法纪和社会公德,企图通过实施聚众斗殴活动来寻求刺激或者追求某种卑鄙欲念的满足。行为人在思想上已经丧失了道德观念和法制观念,是非荣辱标准已被颠倒。这种公然藐视社会公德和国家法纪的心理状态,是聚众斗殴犯罪故意的最明显的特点。

  二、聚众斗殴罪与寻衅滋事罪的区别

  1、主体不同。

  寻衅滋事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行为人只要实施了寻衅滋事行为且情节恶劣或情节严重,即应承担法律责任。

  聚众斗殴罪则要求以聚众的形式,至少要求主体在3人以上,在处罚上,聚众斗殴罪只处罚首要分子和积极参加者。

  2、客观方面表现不同。

  寻衅滋事罪的客观方面表现为肆意挑衅、无事生非、无理取闹,横行霸道,破坏公共秩序,情节恶劣,或者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行为,其犯罪对象一般不特定,具有很大的随意性。

  聚众斗殴罪客观方面表现为组织、策划、指挥或积极参加聚众斗殴的行为,并且要求双方或多方人数均在3人以上的相互施加暴力、攻击人身。

  三、关于聚众斗殴的案例分析

  【案情介绍】

  某日晚上,宋某与张某在同一家店吃宵夜,后因言语不和发生冲突,宋某被张某打了,宋某觉得由于自己一方人数吃亏,后与张某约定各自邀集人员斗殴。张某遂邀集了五人并携带砍刀、棍等工具与宋某及其邀集的几人聚集在附近的巷口准备斗殴。后因周围群众报警,警方出警,此次斗殴未成。在躲避警方的过程中,张某等人发现宋某同伙落单,遂持刀、棍等工具对该人进行殴打,造成受害人鼻骨粉碎性骨折,属轻伤二级,左手部损伤属轻微伤,后背损伤属轻微伤。

  【案情争议】

  第一种意见认为:张某等六人构成聚众斗殴罪。理由:张某与宋某因结怨而邀集聚众斗殴,几名同伙明知是聚众斗殴仍积极参与,张某等六人构成聚众斗殴罪。

  第二种意见认为:张某等六人构成故意伤害罪。理由:张某与宋某因结怨而邀集聚众斗殴,双方虽有聚众,但没有斗殴,只有殴打行为,且张某等六人殴打的是特定的对象,故应构成故意伤害罪

  【律师认为】

  从犯罪构成来看,故意伤害罪是指故意非法损害他人身体健康的行为,聚众斗殴罪是指纠集众人成帮结伙地互相进行殴斗,破坏公共秩序的行为。两罪的主要差异在于故意伤害罪侵犯的客体是他人的身体健康,客观方面表现为实施了非法损害他人身体的行为。而聚众斗殴罪侵犯的客体是社会的公共秩序,客观方面表现为纠集众人结伙斗殴的行为。

  张某与宋某相约以打架斗殴方式解决矛盾,从主观方面看,张某、宋某双方均有互殴的故意。从客观方面看,双方均纠集多人,其中张某一方实施了殴打的行为,张某在其中起到了组织、策划、指挥的作用,是聚众斗殴的首要分子,其他同伙明知是聚众斗殴而积极参与,是聚众斗殴的积极参加者。根据主客观相统一原则,张某等六人的符合聚众斗殴罪的构成要件,应以聚众斗殴予以定罪处罚。

  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整理的关于聚众斗殴罪构成要件是什么的相关法律知识,从上述内容可以了解到,聚众斗殴罪的构成要件包括主、客观要件以及主、客体要件四个方面,具体指年满16周岁具有刑事责任能力人,故意纠集众人结伙殴斗,破坏公共秩序。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拓展阅读

相关知识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