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决水罪是什么犯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1-07-23 09:46:37 人浏览

导读:

在我国,放火是法定的一类罪名,而与放火相对立的放水也是会构成犯罪的,那就是刑法上的决水罪,由于犯罪能够根据其特点划分为结果犯、行为犯等,那么决水罪是什么犯呢?接下来就由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进行解答,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在我国,放火是法定的一类罪名,而与放火相对立的放水也是会构成犯罪的,那就是刑法上的决水罪,由于犯罪能够根据其特点划分为结果犯、行为犯等,那么决水罪是什么犯呢?接下来就由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进行解答,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决水罪是什么犯

  决水罪是行为犯。刑法中的犯罪可以作出以下分类:

  1、结果犯,指由危害行为和危害结果共同构成犯罪的客观方面的犯罪。结果犯的既遂,不仅要求有犯罪行为,而且必须发生法定的犯罪结果,缺少危害结果,犯罪的客观方面就不具有完整性或者说犯罪客观方面的要件就不齐备。

  2、行为犯,指以危害行为的完成作为犯罪客观要件齐备标准的犯罪。只要行为人完成了刑法规定的犯罪行为,犯罪的客观方面即为完备,犯罪即成为既遂形态。

  3、危险犯,指行为人实施的危害行为造成法律规定的危险状态作为既遂标志的犯罪三者都是犯罪的既遂形态,区别在于,行为犯只要实施了刑法规定的禁止行为既构成犯罪而不必发生法定不利的后果,结果犯即强调结果又强调行为二者缺一不可,危险犯是不法行为已经实施完结,并且不法行为一定会造成法定不利后果。

  二、决水罪的构成要件是什么

  1、客体要件

  该罪侵犯的客体是公共安全。即不特定多数人生命、健康或重大财产的安全。

  2、客观要件

  该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实施危害公共安全的决水行为。

  (1)决水行为既可以表现为积极的作为,如炸毁堤坝、堵塞水道、破坏水闸、破坏防水设备等;也可以表现为消极的不作为,如洪水来临时,水库管理人员不及时开放泄洪闸或者不关闭防水堤的闸门。以不作为方式构成决水罪的,行为人必须负有特定的作为义务,并且有能力履行这种特定的作为义务而不履行。行为人实施的决水行为只要足以危害公共安全,就应以决水罪论处;如果行为人仅是为个人利益或局部利益,擅自开闸放水、挖渠引水,尚不足以危害公共安全的不应以决水罪论处。

  (2)决水行为必须危害公共安全才构成决水罪。如果决水行为不足以危害不特定多数人的生命、健康或重大公私财产的安全,如农民之间为争水浇地,擅自扒开水渠放水,致渠水漫溢,危害后果不严重的不宜定为决水罪。鉴于决水罪具有严重的危害性,因此刑法规定,实施决水行为只要足以危害公共安全,即使尚未造成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严重后果,也构成决水罪。

  3、主体要件

  该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即达到法定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人均可构成。

  4、主观要件

  该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包括直接故意和间接故意。即行为人明知其决水行为会危害公共安全,并且希望或者放任危害公共安全的结果发生。

  三、触犯决水罪要判几年

  1、依照《刑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的规定,犯决水罪,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这里严重后果,是指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犯决水罪虽然已经造成一定的危害结果,但未达到上述严重程度,仍应依照本条处罚。

  2、根据《刑法》第一百一十五条的规定,犯决水罪,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损害极端严重的,处死刑或无期徒刑。

  需要注意的是,在日常生活中,特别是在农村,在生产大忙季节或干旱的情况下,一些村民因水利纠纷,为争水灌溉,互不相让而发生水源纠纷,有的甚至为报复对方而擅自扒开水渠放水,致使水流漫溢,冲坏集体或者个人作物,造成一定损失的不能一概都认定为犯罪。

  以上就是由法律快车小编整理收集的关于决水罪是什么犯的信息,由上可知,决水罪是行为犯,行为犯是指指以危害行为的完成作为犯罪客观要件齐备标准的犯罪。如果您还有其他问题的,欢迎咨询法律快车的律师,他们会给您专业的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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