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奸淫幼女罪案例分析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1-06-12 10:47:05 人浏览

导读:

一直以来,社会上关于伤害女性的犯罪事件层出不穷,甚至有些恶劣的犯罪分子会将魔爪伸向年幼的小女孩,对其实施猥亵、奸淫等。那么奸淫幼女罪案例分析是怎样的呢?接下来就由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进行解答,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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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奸淫幼女罪案例分析

  案情介绍:

  2013年7月,被告人温某某(1995年3月22日出生)与朱某某(女,1999年12月28日出生)通过朋友介绍认识后,双方发展为恋人关系。2013年7月的一天下午,被告人温某某约朱某某见面,当日下午16时许,被告人温某某与朱某某在龙胜县龙胜镇都坪村同井沟组公路边一石堆处发生了一次性关系。次日下午,被告人温某某又约朱某某见面,两人在罗某某家又发生了一次性关系。

  2013年7月的一天下午,被告人温某某在龙胜县城“佳缘招待所”开房后,打电话约朱某某见面,朱某某来到该招待所305号房间,两人发生了一次性关系。

  2013年8月的一天下午,被告人温某某打电话约朱某某到龙胜县三门镇玩耍。当日17时许,两人在三门镇“花坪森林旅馆”开房,并在该旅馆302号房间发生了一次性关系。

  2013年8月31日,被告人温某某将朱某某接到龙胜县三门镇洪寨村洪寨组温某某家中。当晚21时许,被告人温某某与朱某某在温某某的房间发生了一次性关系。

  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温某某与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多次发生性关系,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第一、二款之规定,应当以强奸罪追究其刑事责任。提请法院依法判处。

  需要说明的问题:2013年7月,被告人温某某与被害人朱某某正式发展成为男女朋友关系,后二人手机QQ聊天时,朱某某为方便交往把年龄稍微讲大了一点,告知被告人自己已满十四周岁,之后二人自愿发生三次性关系,也就是公诉机关指控的前三次强奸。至8月初的一天,被害人朱某某的母亲在电话里告知被告人被害人系未满十四周岁的幼女,之后被告人温某某与朱某某发生了两次性关系,即公诉机关指控的后两次强奸。

  在审理本案期间,合议庭通过对被害人朱某某进行观察,了解到被害人身高比较高,有一米六以上,身材比较壮,穿着成人化,有自己独立的思想,对自己所做的事情敢于承认,不管从其言谈举止还是穿着打扮,总体上感觉比较成熟,比较成人化。

  分析:《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第二款规定: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由于第二百三十六条没有明确规定奸淫幼女犯罪需要行为人明知被奸淫对象为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因此,在本案强奸次数的认定上,应当根据主客观相统一原则,双方有自愿发生性关系,只有行为人明知被奸淫对象为不满十四周岁幼女的情况下,才能构成强奸罪,本案应认定两次强奸。

  二、什么是奸淫幼女罪

  奸淫幼女是指行为人与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发生性关系的行为。对于建议幼女的行为,97年刑法将其规定为奸淫幼女罪,但是,2002年3月15日两高下发了《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确定罪名的补充规定》,将刑法第236条的罪名确定为强奸罪,取消了奸淫幼女罪罪名。因此,对于奸淫幼女的行为,构成犯罪的,一般认定为强奸罪。

  对于奸淫幼女的行为,刑法规定当事人主观上必须明知对方是不满14周岁的幼女而与之发生性关系。但是,实践中,如果对方是不满14周岁的幼女,但是发育早熟,身体高大,貌似成人,虚报年龄,与男青少年谈恋爱,而男青少年误信其为少女,双方自愿发生两性行为,类似青少年男女谈恋爱中越轨行为。男青少年没有摧残幼女的犯罪故意,此时一般不会认定为强奸罪中的奸淫幼女行为。

  三、强奸罪中的奸淫幼女行为怎么处罚

  我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规定,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

  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一)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情节恶劣的

  (二)强奸妇女、奸淫幼女多人的

  (三)在公共场所当众强奸妇女的

  这里所谓公共场所,是指车站、码头、民用航空站、商场、公园、影剧院、展览会、运动场等公众聚集的地方,当众奸淫幼女,一般是指有二人以上在场的情况下公然奸淫幼女的行为。

  (四)二人以上轮奸的

  所谓轮奸,是指二男以上出于共同强奸的故意,在同一时间,轮流对同一幼女强行奸淫的行为。轮奸,是强奸罪中一种严重的犯罪形式,不是独立的罪名。

  (五)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

  强奸致人重伤死亡,是指行为人作实施奸淫犯罪过程中,因使用暴力而直接导致被害人性器官严重损伤,或者造成其他严重伤害,甚至当场死亡或者经治疗无效而死亡的。如果在实施奸淫行为之后,为了报复、灭口等动机而将重伤或杀死的,不属于奸淫致人重伤死亡,而应当分别定强奸罪、故意伤害罪故意杀人罪,然后实行数罪并罚.

  以上就是由法律快车小编整理收集的关于奸淫幼女罪案例分析的信息,由上可知,只有行为人明知被奸淫对象为不满十四周岁幼女的情况下,才能构成强奸罪。如果您还有其他问题的,欢迎咨询法律快车的律师,他们会给您专业的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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