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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庄四个月大女婴两次坠楼,故意杀人未遂怎么处罚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0-12-17 12:26:12 人浏览

导读:

每一个生命都是值得被尊重的,不应该受到男女的区别对待,故意杀人是指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的行为,属于侵犯公民人身民主权利罪的一种,是中国刑法中少数性质最恶劣的犯罪行为之一。近日,石家庄四个月大女婴两次坠楼,故意杀人未遂怎么处罚呢?下面就由法律快车小编为您详细介绍一下。

  每一个生命都是值得被尊重的,不应该受到男女的区别对待,故意杀人是指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的行为,属于侵犯公民人身民主权利罪的一种,是中国刑法中少数性质最恶劣的犯罪行为之一。近日,石家庄四个月大女婴两次坠楼,故意杀人未遂怎么处罚呢?下面就由法律快车小编为您详细介绍一下。

  一、石家庄四个月大女婴两次坠楼,故意杀人未遂怎么处罚

  近日,河北石家庄四个月大女婴在自家楼上两次坠落。第一次坠楼发生在出生后5天,没有造成明显伤害。前几天,该女婴再次坠楼,时隔上次坠楼才四个月,幸亏被经过的快递员及时发现。这么冷的天气,坠楼女婴仅穿了一个尿不湿。女婴二次坠楼,已造成脑部、肺部等多处损伤。对于女婴坠楼背后的原因,却令人唏嘘不已!

  女婴第二次坠楼,面对女婴脑部、肺部等多处受伤的事实,这位父亲仍然拒绝带孩子去医院治疗,并声称医院细菌多,孩子容易被感染,自己会日常的护理工作,只要喝点奶粉,养养就好了。河北省石家庄市妇女联合会启动救助程序,女婴在医院得到治疗。

  二、故意杀人未遂怎么处罚

  故意杀人未遂仍按故意杀人追究犯罪嫌疑人的刑事责任,比照既遂从轻处罚,具体如何判决还要根据具体案情分析。

  我国刑法规定,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是犯罪未遂。对于未遂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三、故意杀人罪未遂的种类

  1、对象不能犯:比如A预谋杀B,深夜看见B躺在床上便一刀刺过去,发现原来是枕头。这时被逮到了。这叫故意杀人未遂,属于对象不能犯的未遂。不影响定罪,只影响量刑。

  2、手段不能犯:包括使用的工具不能达到致死的效果,如A用木棒子不停打B的要害想要致B与死地,但是怎么打也打不死。也属于故意杀人未遂,不影响定罪,只影响量刑。

  还包括使用的方法不能犯,如A迷信认为扎个小人能害死B,于是天天扎小人诅咒B,这种情况就不属于犯罪。

  3、客观不能犯:就是客观方面让你达不到致死的效果。如A要杀死B但是B穿了防弹背心,A用尽了所有方法B都死不了。这也属于故意杀人未遂,不影响定罪,只影响量刑。

  4、主观认识错误:如A开车撞死B,从B身上压过去还下来摸了下确定B已经死了。于是逃走了,C路过发现B把他带到医院又救活了,也属于 故意杀人未遂,不影响定罪,只影响量刑。

  5、能犯的未遂,有实际可能达到既遂的未遂:例如甲某枪杀乙某,被乙某逃脱的。如果甲某击中乙某,能将乙某杀死,这种情形有既遂的可能,但因为意志以外原因没有既遂,是能犯的未遂。类似情况如,投放致死量的毒药被识破而未遂的;偷窃财物时因被发现而未遂的。如没有被识破、发现则能够既遂。

  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为您整理的有关石家庄四个月大女婴两次坠楼,故意杀人未遂怎么处罚的相关内容,综上,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是犯罪未遂。 对于未遂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如果还有其他问题,欢迎咨询我们的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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