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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杀害两名上海小学生判死刑,故意杀人如何认定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0-12-17 03:18:36 人浏览

导读:

在现实社会中,我们都知道对于故意杀人罪,就是行为人主观上出于故意,而客观上实施剥夺他人生命权的行为。而对于人来说,生命是十分宝贵的,人的生命权受法律保护,任何人都不得非法剥夺他人的生命。近日,男子杀害两名上海小学生判死刑,故意杀人如何认定呢?下面就由法律快车小编为您详细介绍一下。

  在现实社会中,我们都知道对于故意杀人罪,就是行为人主观上出于故意,而客观上实施剥夺他人生命权的行为。而对于人来说,生命是十分宝贵的,人的生命权受法律保护,任何人都不得非法剥夺他人的生命。近日,男子杀害两名上海小学生判死刑,故意杀人如何认定呢?下面就由法律快车小编为您详细介绍一下。

  一、男子杀害两名上海小学生判死刑,故意杀人如何认定

  凶手黄一川因为工作不顺等原因,认为自己遭受到了这个社会的不公正对待。于是,他决定用杀害小学生的方式来报复社会。

  2018年6月12日,黄一川购买了一把不锈钢斩切刀,并最终决定以世界外国语小学为作案目标。

  在28日行凶之前,黄一川曾经多次前往小学门口踩点、谋划,最终选在了28日行凶作案。

  在庭审过程中,黄一川一方出具了证明,证明他患有精神分裂症。

  然而,法院经过考虑,认定他在作案的时候,所患有的精神疾病没有影响他辨认、控制自己行为的能力,做出了死刑判决。

  二、故意杀人如何认定

  1、在客观方面。必须有剥夺他人生命的行为,作为、不作为均可构成。以不作为行为实施的杀人罪,只有那些对防止他人死亡结果发生负有特定义务的人才能构成。同时,剥夺他人生命的行为必须是非法的,既违反了国家的法律。另外,还必须发生了他人死亡的结果且结果与行为具有刑法上的因果关系。

  2、主观方面。须有非法剥夺他人生命的故意,包括直接故意和间接故意。即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他人死亡的危害后果,并且希望或者放任这种结果的发生。故意杀人的动机是多种多样和错综复杂的。常见的如报复、图财、奸情、拒捕、义愤、气愤、失恋、流氓动机等。动机可以反映杀人者主观恶性的不同程度,对正确量刑有重要意义。

  三、谋杀跟故意杀人有什么区别

  从法律角度来讲,两个概念是不相同的,虽然最终的结果有可能是一样的。谋杀是有预谋、有计划的进行的故意杀人行为,而故意杀人,有可能是偶然所致,比如犯罪人是被被害人激怒的,一时冲动,没有考虑后果就动手杀人(激情故意杀人)。在刑法上面从主观构成要件来讲,谋杀的主观恶性要大。当然两者产生的法律后果可能是完全一样的,承担的法律责任也有可能是一样的,但是在实际判案中,还是应该区分谋杀和故意杀人,毕竟二者的主观恶性不一样,针对偶然所致的故意杀人,法庭在审判的时候一般还是会考虑当时的情况,做出判决,也即两者会有不同的判决结果。

  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为您整理的有关男子杀害两名上海小学生判死刑,故意杀人如何认定的相关内容,综上,故意杀人罪是行为犯,只要行为人实施了故意杀人的行为,就构成故意杀人罪。如果您还有其他问题,欢迎咨询我们的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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