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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同犯罪认定条件的有哪些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0-08-29 18:36:22 人浏览

导读:

共同犯罪是新发上一个最难以解决的概念之一,因为共同犯罪涉及到其中的利益是多方的。而且共同犯罪也有分主从犯之说,二且主从犯的概念不一处罚标准不一。所以想要把这些全部都弄清楚确实是一件很难的事情,那么共同犯罪认定条件的有哪些呢?接下来就有法律快车的小编为大家来解答一下关于共同犯罪认定条件的有哪些及其相关问题。

  共同犯罪是新发上一个最难以解决的概念之一,因为共同犯罪涉及到其中的利益是多方的。而且共同犯罪也有分主从犯之说,二且主从犯的概念不一处罚标准不一。所以想要把这些全部都弄清楚确实是一件很难的事情,那么共同犯罪认定条件的有哪些呢?接下来就有法律快车的小编为大家来解答一下关于共同犯罪认定条件的有哪些及其相关问题。

  一、共同犯罪认定条件的有哪些?

  1.共同故意要求各共犯人都明知共同犯罪行为的内容、社会意义与危害结果,并且希望或者放任危害结果的发生。但故意形式、故意的具体内容并不要求完全相同。共同犯罪人可能都是直接故意,或者都是间接故意,或者有的人是直接故意、有的人是间接故意。

  案例:甲、乙共谋教训丙,对丙实施暴力,导致丙死亡。但甲持杀人故意,乙持伤害故意。按照部分犯罪共同说,甲、乙二人在故意伤害罪的范围内成立共犯,甲成立故意杀人罪既遂,乙成立故意伤害(致死)罪。

  2.共同故意要求共犯人主观上具有意思联络,即共犯人认识到自己不是在孤立地实施犯罪,而是在和他人一起共同犯罪。

  片面共犯,是指参与同一犯罪的人中,一方认识到自己是在和他人共同犯罪,而另一方没有认识到有他人和自己共同犯罪。

  片面共犯存在三种情况:

  (1)片面的共同实行,即实行的一方没有认识到另一方的实行行为。

  (2)片面的教唆,即被教唆者没有意识到自己被教唆的情形。

  (3)片面的帮助,即实行的一方没有意识到另一方的帮助行为。

  片面共犯仅对知情的一方适用共犯的处罚原则,对不知情的一方不适用共犯的处罚原则。在能够认定间接正犯时,不用认定片面共犯。

  二、不构成共同犯罪的情形

  1.共同过失犯罪:只要根据各个人过失犯罪的情况分别定罪量刑即可,不需要以共同犯罪论处。

  2.故意犯罪行为与过失犯罪行为不成立共同犯罪;故意(过失)行为与无罪过行为,更不成立共同犯罪。

  3.同时犯不成立共同犯罪。同时犯是指二人以上同时以各自行为侵害同一对象,但彼此之间并无意思联络的情况。

  4.先后故意实施相关犯罪行为,但彼此没有主观联系的,不成立共犯。

  5.超出共同故意之外的犯罪,不是共同犯罪。

  6.事前无通谋的窝藏、包庇、掩饰、隐瞒犯罪所得或者犯罪所得收益的行为,不构成共同犯罪。但如果事前有通谋的,则成立共同犯罪。

  三、共同犯罪的相关问题:

  1.共同犯罪行为的表现形式:

  一是共同作为,即各共犯人的行为都是作为;

  二是共同不作为,即各共犯人的行为都是不作为;

  三是作为与不作为相结合,即部分共犯人的行为是作为,部分犯罪人的行为是不作为。

  2.共同犯罪行为的分工情况:

  一是正犯行为(实行行为),对共同犯罪故意内容的实现起关键作用;

  二是组织行为,即组织、策划、领导共同犯罪的行为,对共同犯罪的性质、规模等起决定性作用;

  三是教唆行为,即故意引起他人犯罪意图的行为,对他人犯意的形成起援引作用;

  四是帮助行为,即帮助实行犯罪的行为,对共同犯罪起辅助作用。

  以上就是关于共同犯罪认定条件的有哪些及其相关问题,共同犯罪成立的主体条件是两人以上。这里要注意准确对“人”的理解,这里的“人”是指符合刑法规定的作为犯罪主体条件的人,不仅包括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也包括法人、单位等法律拟制的人。希望这些资料和步骤足够的清晰,假如您对此仍有疑问的话还是建议您到相关律师事务所咨询,希望对您有帮助,感谢您的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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