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众犯罪和共同犯罪的区别
导读:
聚众犯罪是一般的犯罪,共同犯罪是两人以上共同故意的犯罪,对于这两个名称比较相似的犯罪,也许很多人不知道两者之间到底是否有区别,区别在哪里?因此,想必大家想知道,关于聚众犯罪和共同犯罪的区别?接下来由法律快车小编详细为您介绍!
我国刑法第25条规定:“共同犯罪是指二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从这个概念出发,构成共犯的条件是共同行为人主观上必须有共同的故意,在客观上共同行为人的实施行为必须符合特定的一个犯罪要件。
关于聚众犯罪和共同犯罪的关系在实际和理论当中都是有争议的, 对于聚众犯罪是不是共同犯罪这一问题,在我国刑法理论界存在着较大的争议。
一种观点认为,聚众犯罪并非必然都是共同犯罪,而且我国刑法第九十七条关于“首要分子”的规定之所以以我国刑法“其他规定”的形式出现而没有规定在刑法关于“共同犯罪”这一章节中,就是一个证明。
另外一种观点认为,聚众犯罪是必要的共同犯罪,而我国刑法关于“共同犯罪”的规定是针对任意的共同犯罪而言的,两者当然不能放在一起予以规定。从实体法上看,就聚众犯罪来说,我国刑法规定的聚众犯罪有三种:、
(1)以首要分子为加重处罚构成要件的聚众犯罪;
(2)以首要分子为基本犯罪构成要件的聚众犯罪:
(3)以首要分子和其他积极参加者为基本犯罪构成要件的聚众犯罪。
后者观点居比较主导的地位。
根据刑法规定,聚众犯罪可以分为两类:
一类是属于共同犯罪的聚众犯罪。如刑法第317条第2款规定的聚众持械劫狱罪,其首要分子、积极参加者与其他参加者,都具有共同犯罪故意与共同犯罪行为,均应承担刑事责任,因而符合共同犯罪的成立条件。
另一类聚众犯罪是否属于共同犯罪,则要依案件的具体情况而定。例如,刑法第291条规定的聚众扰乱公共场所秩序、交通秩序罪,刑法规定只处罚首要分子,故只有首要分子的组织、策划、指挥行为是犯罪行为。当首要分子为二人以上,共同组织、策划、指挥聚众犯罪时,构成共同犯罪自不待言。但当首要分子只有一人时,就是一人以聚众方式犯罪,无共同犯罪可言。由此可见,聚众犯罪不一定是共同犯罪。有人认为,聚众犯罪都是共同犯罪,在上述情况下也存在主犯、从犯与胁从犯的区别,其中的首要分子是主犯,其余的参加者是从犯或胁从犯,但立法者根据打击少数、争取教育改造多数的刑事政策,只规定处罚首要分子。可是,从法律上判定某种行为是否犯罪的标志,是法律是否对该行为规定了刑罚后果(法定刑);如果没有规定刑罚后果,即使明文禁止,也不是犯罪。既然刑法没有规定处罚其他参加者,就表明其他参加行为不是犯罪行为,参加者也不可能是从犯与胁从犯。
聚众共同犯罪是由首要分子组织、策划、指挥众人所实施的共同犯罪。
认识聚众犯罪是认识聚众共同犯罪的前提。聚众犯罪是由首要分子组织策划、聚集纠合多人所实施的犯罪。“聚众”是实施犯罪的形式。聚众犯罪有如下特点:
(1)参与人的复杂性。主要表现在:必须有首要分子,即在犯罪中起组织、策划、指挥作用的犯罪分子。必须有三人以上参与,参与人可能随时增加或减少,而非处于固定状态。参与人虽为三人以上,但参与人不一定是犯罪人。
(2)行为的公然性。聚众犯罪由于人多势众,常使犯罪处于可见可闻的情况,首要分子正是要利用这一点来实现自己的犯罪意图。
(3)行为的多样性。由于参与人复杂,使得聚众犯罪行为呈现多样性的特点。
以上是法律快车小编为您整理的关于聚众犯罪和共同犯罪的区别的内容,由此可知,关于聚众犯罪和共同犯罪的关系在实际和理论当中都是有争议的, 对于聚众犯罪是不是共同犯罪这一问题,在我国刑法理论界存在着较大的争议。如有其它疑问,欢迎向法律快车网站发布法律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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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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