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犯罪中止与犯罪未遂的区别在哪里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1-06-13 14:05:31 人浏览

导读:

犯罪的过程中,行为人可能会由于自己的原因或者外部环境变化导致的原因停止犯罪活动。那么为了让大家能够详细了解犯罪中止与犯罪未遂的区别在哪里的相关法律问题,下面将由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详细介绍相关内容,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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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犯罪中止与犯罪未遂的区别在哪里

  1、发生的时间不同。犯罪未遂发生在已经着手实施犯罪以后,犯罪中止则要求必须在犯罪过程中放弃犯罪。

  2、未能完成犯罪的原因不同。在犯罪未遂中,犯罪未能得逞是由于行为人意志以外的原因;在犯罪中止中,行为人出于自己的意志而主动放弃当时可以继续实施和完成的犯罪。这是犯罪中止与犯罪未遂的根本区别。

  3、行为结果不同。犯罪未遂的结果是指行为人没有完成某一犯罪的全部构成要件,并不等于不发生任何损害结果。犯罪中止要求行为人必须彻底地放弃犯罪。

  4、刑事责任不同。根据我国刑法的规定,对于未遂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对于中止犯,没有造成损害的,应当免除处罚,造成损害的,应当减轻处罚。

  二、犯罪中止的特点

  (1)中止的时间性;犯罪中止必须发生在“犯罪过程中”即:犯罪中止既可以发生在犯罪预备阶段,也可以发生在犯罪实行阶段;犯罪还没有形成结局,既不是未遂,也不是既遂。犯罪既遂后自动恢复原状的,不成立犯罪中止,犯罪未遂后也不可能出现犯罪中止。

  (2)中止的自动性;即行为人认识到客观上可能继续实施犯罪或者可能既遂,但自愿放弃原来的犯罪犯罪意图。

  (3)中止的客观性;

  (4)中止的有效性。犯罪中止,必须是没有发生作为既遂的犯罪结果,否则就不成立犯罪中止。

  犯罪中止的成立并不要求没有发生任何犯罪结果,而是没有发生作为既遂标志的犯罪结果。

  我国《刑法》第24条规定:“对于中止犯,没有造成损害的,应当免除处罚;造成损害的,应当减轻处罚”。

  三、犯罪未遂的特点

  (1)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犯罪行为进入了实行阶段。

  (2)犯罪未得逞。通常表现为没有发生犯罪结果,但并不是凡是发生了犯罪结果的都是犯罪已经得逞。

  (3)犯罪未得逞是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主要包括三种情况:抑止犯罪意志、抑止犯罪行为和抑止犯罪结果。

  我国《刑法》第23条规定:“对于未遂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整理的“犯罪中止与犯罪未遂的区别在哪里”的相关内容,通过上述内容我们可以知道犯罪中止和犯罪未遂的量刑结果是不一样的,这和他们的性质相关。若还遇到其它问题,欢迎上法律快车的法律平台,咨询专业的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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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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