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犯罪未遂处罚原则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1-09-17 11:39:39 人浏览

导读:

犯罪未遂是指行为人已经着手实施犯罪,由于行为人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能完成犯罪的一种犯罪停止形态。仅发生在故意犯罪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三条的规定,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是犯罪未遂。以下关于犯罪未遂处罚原则的详细内容,就由法律快车小编为您做更进一步的解答吧!

  犯罪未遂是指行为人已经着手实施犯罪,由于行为人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能完成犯罪的一种犯罪停止形态。仅发生在故意犯罪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三条的规定,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是犯罪未遂。以下关于犯罪未遂处罚原则的详细内容,就由法律快车小编为您做更进一步的解答吧!

  一、犯罪未遂处罚原则

  犯罪未遂的处罚原则是:对于未遂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减轻处罚。根据我国刑法的相关规定,犯罪未遂是指犯罪分子已经着手实行犯罪,但是由于其自身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能得逞;对于犯罪未遂的罪犯,刑法规定可以比照既遂犯而在处罚上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因为未遂犯在社会危害性等方面相对于既遂犯较轻。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三条,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是犯罪未遂。对于未遂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二、犯罪预备和犯罪未遂的区别

  (一)犯罪预备

  《刑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为了犯罪,准备工具、制造条件的,是犯罪预备。

  对于预备犯,根据《刑法》规定,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

  “犯罪预备”的特征

  1.主观上为了实施犯罪

  2.客观上实施了犯罪的预备行为,预备行为分为两类:准备工具与制造条件。准备工具,即准备实施犯罪的工具,具体表现为:购买某种物品作为犯罪工具,制造或者改装犯罪工具等。制造条件,指除准备工具以外的一切为实施犯罪制造条件的预备行为。

  3.事实上未能着手实施犯罪

  4.未能着手实施犯罪是由于行为人意志以外的原因

  (二)犯罪未遂

  《刑法》第二十三条规定:已经着手实施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识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是犯罪未遂。

  对于未遂犯,根据《刑法》规定,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犯罪未遂”的特征

  1.已经着手实施犯罪。着手是实施行为的起点,标志着犯罪行为进入了实施阶段。

  2.犯罪未得逞

  3.犯罪未得逞是由于行为人意志以外的原因

  (三)“犯罪预备”和“犯罪未遂”的界限就在于:行为人是否已经着手实施犯罪。

  简单来说,“犯罪预备”是行为人进行了犯罪准备,但是由于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没有能够着手实施犯罪。“犯罪未遂”是行为人已经着手实施犯罪,由于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没有既遂。

  三、犯罪未遂和犯罪既遂的区别

  犯罪未遂和犯罪既遂的区别主要在于犯罪后果是否产生。具体而言,未遂的结果是犯罪目的无法完成,既遂则是完成了犯罪目的,而且定义不同,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是犯罪未遂,实施完成的是既遂。因此二者的量刑情形和标准也是不一样的,犯罪未遂的处罚结果是比较轻微的。

  已经着手实施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识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是犯罪未遂。对于未遂犯,根据《刑法》规定,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为您整理的犯罪未遂处罚原则的解答,如果您还有疑问,欢迎咨询法律快车的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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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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