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盗窃案的立案标准是怎样的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1-05-28 12:53:07 人浏览

导读:

盗窃罪是一种常见犯罪,日常生活中方方面面都有可能遭遇窃贼趁着事主不备进行盗窃,公交上的扒手、入室盗窃、路上划包的小偷这些都是涉嫌犯盗窃罪,而这类犯罪因其常常发生,得手之后的窃贼一般都会多次作案盗窃,盗窃案的立案标准是怎样的?下面法律快车小编为您详细介绍。

  盗窃罪是一种常见犯罪,日常生活中方方面面都有可能遭遇窃贼趁着事主不备进行盗窃,公交上的扒手、入室盗窃、路上划包的小偷这些都是涉嫌犯盗窃罪,而这类犯罪因其常常发生,得手之后的窃贼一般都会多次作案盗窃,盗窃案的立案标准是怎样的?下面法律快车小编为您详细介绍。

  一、盗窃案的立案标准是怎样的

  1、公安部1992年1月下发的《公安部关于修改盗窃案件立案统计办法的通知》对立案标准的规定: 公安机关凡接到报警的盗窃案件,不论盗窃财物数额多少,均应受理、登记并认真查处。

  2、其中达到当地规定的盗窃犯罪数额标准的,立为刑事案件;

  3、撬门破窗人室盗窃的,扒窃的,使用刀刃等工具或携带凶器盗窃的,不论盗窃财物数额多少,均立为刑事案件;明显是惯犯作案或一人多次作案的,以及其他虽未达到规定的数额标准但情节或者后果比较严重的,也立为刑事案件;

  4、其余作为治安案件查处,经过工作发现构成刑事案件的,应及时立为刑事案件。

  5、盗窃数额在2000元以上的,或虽不足2000元但情节或后果严重的,立为重大案件;

  6、盗窃数额在20000元以上的,或虽不足20000元但情节或者后果特别严重的,立为特大案件。个人诈骗和抢夺公私财物的案件,参照上述立案标准执行。

  

  二、盗窃罪的犯罪如何构成

  1、客体要件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公私财物的所有权。侵犯的对象,是国家、集体或个人的财物,一般是指动产而言,但不动产上之附着物,可与不动产分离的,例如,田地上的农作物,山上的树木、建筑物上之门窗等,也可以成为本罪的对象。另外,能源如电力、煤气也可成为本罪的对象。

  2、客观要件

  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具有窃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或者多次窃取公私财物的行为。所谓窃取,是指行为人违反被害人的意志,将他人占有的财物转移为自己或第三者(包括单位)占有。

  3、主体要件

  本罪主体是一般主体,凡达到刑事责任年龄(16周岁)且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人均能构成。

  4、主观要件

  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直接故意,且具有非法占有的目的。

  三、盗窃罪要多长时间才可以结案

  按照法律直通车的回答,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严格执行案件审理期限制度的若干规定》第一条、第八条、第十条的规定,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第一审刑事公诉案件的期限为一个月,至迟不得超过一个半月;案件的审理期限从立案次日起计算。人民法院判决书宣判、裁定书宣告或者调解书送达最后一名当事人的日期为结案时间。因此,盗窃罪的刑事案件开庭后,最多在一个半月内能拿到判决书。一般是二十日左右能拿到判决书。

  如果在审判时没有被采取强制措施,在等待拿判决书时可以返回原籍等待。

  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对盗窃案的立案标准是怎样的的相关介绍,所以,生活中,对于盗窃罪其实否可以立案主要看其立案标准是怎样的,就如对某些具有小偷小摸行为的、因受灾生活困难偶尔偷窃财物的、或者被胁迫参加盗窃活动没有分赃或分赃甚微的,可不作盗窃罪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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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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