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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的盗窃罪量刑标准是怎样的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1-05-18 12:05:32 人浏览

导读:

我们知道,盗窃罪量刑,又称刑罚裁量,是指根据刑法规定,在认定盗窃罪的基础上,对犯罪人是否判处刑罚,判处何种刑罚以及判处多重刑罚的确定与裁量。那么,法律规定最新的盗窃罪量刑标准是怎样的?下面法律快车为您详细介绍相关知识。

  我们知道,盗窃罪量刑,又称刑罚裁量,是指根据刑法规定,在认定盗窃罪的基础上,对犯罪人是否判处刑罚,判处何种刑罚以及判处多重刑罚的确定与裁量。那么,法律规定最新的盗窃罪量刑标准是怎样的?下面法律快车为您详细介绍相关知识。

  一、最新的盗窃罪量刑标准是怎样的

  《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 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盗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1、盗窃金融机构,数额特别巨大的;

  2、盗窃珍贵文物,情节严重的。

  第一百九十六条 第三款盗窃信用卡并使用的,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第二百一十条 第一款盗窃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可以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其他发票的,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的规定罪处罚。

  第二百五十三条 邮政工作人员私自开拆或者隐匿、毁弃邮件、律电报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犯前款罪而窃取财物的,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的规定定罪从重处罚。

  第二百六十五条 以牟利为目的,盗接他人通信线路、复制他人电信码号或者明知是盗接、复制的电信设备、设施而使用的,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第二百六十九条 犯盗窃、诈骗、抢夺罪,为窝藏赃物、抗拒抓捕或者毁灭罪证而当场使用暴力或者以暴力相威胁的,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三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第二百八十七条 利用计算机实施金融诈骗、盗窃、贪污、挪用公款、窃取国家秘密或者其他犯罪的,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定罪处罚。

  

  二、盗窃罪立案标准

  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的标准如下:

  1、个人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人民币500元至2000元以上的,为“数额较大”。

  2、个人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人民币5000元至2万元以上的,为“数额巨大”。

  3、个人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人民币3万元至10万元以上的,为“数额特别巨大”。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可根据该地区经济发展状况,并考虑社会治安状况,在前款规定的数额幅度内,分别确定该地区执行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的标准。

  三、盗窃罪情节的特别规定

  1、以下情形,“数额较大”的标准可以按照前条规定标准的百分之五十确定:

  (1)曾因盗窃受过刑事处罚的;

  (2)一年内曾因盗窃受过行政处罚的;

  (3)组织、控制未成年人盗窃的;

  (4)自然灾害、事故灾害、社会安全事件等突发事件期间,在事件发生地盗窃的;

  (5)盗窃残疾人、孤寡老人、丧失劳动能力人的财物的;

  (6)在医院盗窃病人或者其亲友财物的;

  (7)盗窃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款物的;

  (8)因盗窃造成严重后果的。

  2、免除刑事处罚的情形

  行为人认罪、悔罪,退赃、退赔,并且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情节轻微的,可以不起诉或者免予刑事处罚;必要时,由有关部门予以行政处罚:

  (1)具有法定从宽处罚情节的;

  (2)没有参与分赃或者获赃较少且不是主犯的;

  (3)被害人谅解的;

  (4)其他情节轻微、危害不大的。

  3、几种特殊的盗窃情形

  (1)二年内盗窃三次以上的,应当认定为“多次盗窃”。

  (2)非法进入供他人家庭生活,与外界相对隔离的住所盗窃的,应当认定为“入户盗窃”。

  (3)携带枪支、爆炸物、管制刀具等国家禁止个人携带的器械盗窃,或者为了实施违法犯罪携带其他足以危害他人人身安全的器械盗窃的,应当认定为“携带凶器盗窃”。

  (4)在公共场所或者公共交通工具上盗窃他人随身携带的财物的,应当认定为“扒窃”。

  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对最新的盗窃罪量刑标准是怎样的的相关介绍,盗窃罪的量刑标准是根据盗窃的数额来确定的,数额越大,刑罚越重,一般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金额特别巨大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希望上述内容对您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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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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