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滥伐林木罪的量刑标准怎么确定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0-11-19 11:17:17 人浏览

导读:

违反森林法及其他保护森林法规,未经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及法律规定的其他主管部门批准并核发采伐许可证,以及本人自留山上的森林或者其他林木,情节严重的行为就会构成犯罪。那么为了让大家能够详细了解滥伐林木罪的量刑标准怎么确定的相关法律问题,下面将由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详细介绍相关内容,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违反森林法及其他保护森林法规,未经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及法律规定的其他主管部门批准并核发采伐许可证,以及本人自留山上的森林或者其他林木,情节严重的行为就会构成犯罪。那么为了让大家能够详细了解滥伐林木罪的量刑标准怎么确定的相关法律问题,下面将由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详细介绍相关内容,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一、滥伐林木罪的量刑标准怎么确定

  1、犯本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2、数量巨大的(以50至100立方米或者幼树2500至5000株为起点),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3、单位犯本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上述规定处罚。

  4、滥伐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内的森林或其他林木的,从重处罚。

  

  二、本罪侵犯了什么

  犯罪客观方面: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违反《森林法》的规定,滥伐森林或者其他林木,数量较大的行为。

  1、必须具有违反《森林法》的规定的行为。违反《森林法》的规定,即包括违反立法机关制定的《森林法》的有关规定,又包括违反国务院根据《森林法》的规定制定的有关森林保护法规,而且还包括国家林业主管部门根据森林法律、法规帛定的有关保护森林资源的部门规章。

  2、违反《森林法》规定的行为必须是滥伐森林或者其他林木的行为。虽有违反《森林法》规定的行为,但该行为不属于滥伐森林或者其他林木的行为,而是属于其他诸如盗伐林木,非法采伐、毁坏国家重点保护植物,非法收购、运输、加工、出售国家重点保护植物及其制品的行为,则也不能构成本罪。

  3、滥伐林木的数量必须达到较大才能构成本罪。虽有滥伐森森或者其他林木的行为,但其数量没有达到较大,也不能以本罪论处。

  三、怎么认定盗伐林木罪

  区分本罪与盗伐林木罪的界限。两者都侵犯国家保护林业资源的管理制度,在认定犯罪时应当参照有关保护森林的法规,而且两种犯罪往往交织在一起。但是,这两种犯罪的性质不同。过去理论上一般认为,区分滥伐和盗伐的界限,以是否经过主管部门的批准并取得采伐证为标准。滥伐是指经主管部门同意,但未按采伐证规定任意采伐的行为;盗伐是未经主管部门同意,秘密采伐的行为。但是,由于森林法施行之后,集体或者个人承包全民所有和集体所有的宜林荒山荒地造林的,承包种植的林木归承包的集体或者个人所有。因此,不经主管部门批准而采伐本单位或者不人所有的林木的,显然不宜再以盗伐林木罪论处。所以,现在以林木的归属为区分滥伐和盗伐界限的标准成为通说。滥伐林木罪采伐的是归本单位所有或管理的以及本人所有的林木;盗伐林木罪采伐的是归国家、集体或他人所有的林木。根据前述司法解释,明知林木权属不清,在争议未解决前,擅自砍伐林木,情节严重的,应确定林木归权属,分别根据具体情况,按盗伐林木罪或滥伐林木罪追究刑事责任;林木权属难以确定的,按滥伐林木罪惩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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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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