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冒名贷款该当何罪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0-07-27 19:30:29 人浏览

导读:

冒名贷款该当何罪?近日一则新闻显示,受害者被冒名贷款,严重影响了个人信用,那么冒名贷款该当何罪?根据我国刑法的相关规定,冒名贷款的行为,达到1万元以上的,即可追究贷款诈骗罪的刑事责任,下面由法律...

  冒名贷款该当何罪?近日一则新闻显示,受害者被冒名贷款,严重影响了个人信用,那么冒名贷款该当何罪?根据我国刑法的相关规定,冒名贷款的行为,达到1万元以上的,即可追究贷款诈骗罪的刑事责任,下面由法律快车小编在本文整理介绍。

  事件回顾:

  8月10日,因购房办理贷款,湖南省岳阳湘阴县的黎婵在查询个人征信时,意外发现自己有一笔3万元的贷款记录。

  征信系统显示,“黎婵”2009年2月11日在湖南岳阳市汨罗市农村信用联社新塘信用社办理农户贷款。这笔贷款已于2010年1月5日到期,至今仍处于逾期状态。

  黎婵表示,自己从未办理过这笔贷款,“严重影响了我的个人征信”。“我从不知道新塘镇这个地方,2009年我在外地念大学,直到现在,我从没接到过与这笔贷款有关的信息。”

  湖南省公安厅对此回应称:“如果现象普遍存在,相关人员涉嫌骗取银行贷款或者贷款诈骗。”

  事件思考:

  根据上述事件的描述,冒名进行贷款的行为,在数额达到刑法规定情节的,构成贷款诈骗罪。那么贷款诈骗罪怎么认定?怎么处罚?往下看:

  首先,我国刑法明文规定:以下具体行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诈骗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贷款,达到数额较大的,就构成贷款诈骗罪:

  1、编造引进资金、项目等虚假理由的;

  2、使用虚假的经济合同的;

  3、使用虚假的证明文件的;

  4、使用虚假的产权证明作担保或者超出抵押物价值重复担保的;

  5、以其他方法诈骗贷款的。

  然后,我们来看看“以非法占有为目的”怎么认定:

  原则上讲,只要以确实、充分的证据证明行为人实施了这些典型的诈骗行为,就可以认定行为人具有非法占有的目的,除非有相反的事实或证据否定这一点。

  以其他方法诈骗贷款”的范围:

  1、获得信用贷款之后,恶意地处分(例如大肆挥霍)贷款,导致贷款到期不能偿还的;

  2、.获得担保贷款后,未经银行等金融机构同意,擅自处分业已质押、抵押、担保的财产、有价证券等,导致到期贷款不能偿还的;

  3、合法取得贷款后,因投资经营严重亏损等原因不能偿还贷款,携带部分贷款潜逃的;

  4、与银行等金融机构就贷款用途有特别约定,却将贷款用于其他高风险投资领域,导致贷款不能偿还的;

  5、与银行等金融机构就贷款用途没有特别约定,但没将贷款用于合法经营,却将贷款使用于走私、非法经营等犯罪活动的。

  贷款诈骗罪的诈骗数额分为:

  1、数额较大:个人进行贷款诈骗数额在1万元以上的,属于“数额较大”;

  2、数额巨大:个人进行贷款诈骗数额在5万元以上的,属于“数额巨大”;

  3、数额特别巨大:个人进行贷款诈骗数额在20万元以上的,属于“数额特别巨大”。

  贷款诈骗罪怎么处罚

  贷款诈骗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责任编辑:六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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