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区分绑架罪和非法拘禁
导读:
绑架罪和非法拘禁,这是两个不同的概念,那么如果碰到这种情况,我们该如何区分绑架罪和非法拘禁呢?一般来说,绑架罪会存在一些向受害人的亲属索要财物的行为,而非法拘禁往往不存在这种行为。接下来由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带来如何区分绑架罪和非法拘禁的详细知识,希望帮助到大家。
绑架罪是指以勒索财物或其他不法利益为目的,使用暴力、胁迫或其他方法挟持或实力控制他人,以及以勒索财物为目的偷盗婴幼儿的行为。所谓非法拘禁罪,是指非法拘禁他人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的行为。
绑架罪与非法拘禁罪实际上存在特殊与一般的关系,两者都是侵犯他人人身自由权利的犯罪,而且绑架罪在客观上也必然表现为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的行为,剥夺的方法与非法拘禁罪的方法没有质的区别,都可以是暴力、胁迫或其他方法,甚至可以说非法拘禁罪也可以由“绑架”方法构成;两罪中将被害人绑架、劫持的空间特点也一样,既可以是就地不动,也可以是将被害人掳离原所在地。
非法拘禁罪侵害的对象,是依法享有人身权利的任何自然人。即包括无辜公民、犯错误的人、有一般违法行为的人和犯罪嫌疑人。
非法拘禁罪客观上表现为非法剥夺他人身体自由的行为。这里的“他人”没有限制,既可以是守法公民,也可以是犯有错误或有一般违法行为的人,还可以是犯罪嫌疑人。行为的特征是非法拘禁他人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他人的身体自由。凡符合这一特征的均应认定为非法剥夺人身自由罪,如非法逮捕、拘留、监禁、扣押、绑架,办封闭式“学习班”、“隔离审查”等等均是非法剥夺人身自由。
非法剥夺人身自由是一种持续行为,即该行为在一定时间内处于继续状态,使他人在一定时间内失去身体自由,不具有间断性。时间持续的长短不影响非法拘禁罪的成立,只影响量刑。但时间过短、瞬间性的剥夺人身自由的行为,则难以认定成立非法拘禁罪。
剥夺人身自由的行为必须是非法的。司法机关根据法律规定,对于有犯罪事实和重大嫌疑的人采取拘留、逮捕等限制人身自由的强制措施的行为,不成立非法拘禁罪。
非法拘禁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并以剥夺他人人身自由为目的,过失不构成非法拘禁罪。
非法拘禁罪的最本质特征就在于非法地使他人的身体被强制性地约束在一定的有限空间内,使其不能按照自己的意志支配自己的身体脱离该空间范围。因此,非法拘禁行为必须具备这样的几个特征:
1、拘禁行为具有强制性,即违背他人的意志、强行使他人处于被管束之下,如逮捕、拘留、监禁、扣押、办封闭式“学习班”、“隔离审查”等;
2、拘禁行为具有非法性,即必须是非法的。非法性主要表现为两个方面:
(1)无权拘禁他人的一般公民以非法手段拘禁他人,使他人失去人身自由,如绑架他人为人质逃债的;
(2)有权拘禁的司法工作人员滥用职权,违反法定等程序或条件,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
3、拘禁行为具有多样性,即剥夺人身自由的方法多种多样,既可以是有形的,也可以是无形的,无论是以暴力、胁迫方法拘禁他人,还是以欺诈方法拘禁他人,均不影响本罪的成立;可以是作为也可以是不作为。
4、拘禁行为具有持续性,本罪是典型的继续犯,即非法剥夺人身自由的行为和使他人失去人身自由得状态在一定时间内处于持续地不间断状态,时间持续的长短原则上不影响本罪的成立,只影响量刑。但时间过短、瞬间性剥夺人身自由的行为,则难以成立本罪。
以上是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关于如何区分绑架罪和非法拘禁的相关知识,绑架罪和非法拘禁的具体判定要看相关的司法,司法部门对他的判定,所以说他的绑架罪和非法拘禁是不一样的。大家还有相关的问题欢迎咨询法律快车相关栏目的专业律师,他们会为你做出专业的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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