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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贸组织就“美国与阿根廷石油管道产品争端案”发布上诉机构报告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0-05-16 12:06:54 人浏览

导读:

中油网消息:2007年4月12日,世贸组织就“美国与阿根廷石油管道产品争端案”(DS268)发布了对《关于争端解决规则与程序的谅解》第21.5条的上诉机构报告。该上诉机构报告支持了专家小组报告的相关裁定。2006年11月30日,世贸组织发布对《关于争端解决

 中油网消息: 2007年 4月 12日,世贸组织就“美国与阿根廷石油管道产品争端案”( DS268 )发布了对《关于争端解决规则与程序的谅解》第21.5条的上诉机构报告。该上诉机构报告支持了专家小组报告的相关裁定。

  2006年 11月 30日,世贸组织发布对《关于争端解决规则与程序的谅解》第21.5条的专家小组报告。专家小组主张,美国《 1930年关税法案》中某些“弃权”规定不符合《反倾销措施协议》第11.3条有关“日落复审”的相关规定;且美国商务部关于“倾销继续或再度发生”的可能性裁定不符合《反倾销措施协议》第11.3条的规定。但是,美国商务部裁决的第129段中提出的新的事实基础或者关于某些证据及程序性事项的裁定并未违反《反倾销措施协议》的相关规定。

  编后语:

  2006年 1月 26日,阿根廷根据《关于争端解决规则与程序的谅解》第21.5条的规定向世贸组织争端解决机构提出磋商申请; 2006年 3月 6日,阿根廷申请根据《关于争端解决规则与程序的谅解》第21.5条成立专家小组;中国、欧盟、日本、墨西哥和韩国作为利害关系第三方参与诉讼; 2006年 3月 20日,专家小组成立。


编辑: 王志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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