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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简单治安调解案例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0-08-10 09:57:34 人浏览

导读:

治安调解是指公安机关依法对因民间纠纷引起的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调解处理,调解必须坚持自愿原则,在双方自愿的情况下达成协??...

  治安调解是公安机关对那些实施了殴打他人、故意伤害、侮辱、诽谤、诬告陷害、故意损毁财物、干扰他人正常生活、侵犯隐私等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且情节较轻的行为根据治安管理条例和双方当事人的自愿协商处理纠纷的方式,下面我们来看看2018年简单治安调解案例

  一、什么是治安调解

  治安调解是指公安机关依法对因民间纠纷引起的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调解处理,调解必须坚持自愿原则,在双方自愿的情况下达成协议。如果当事人一方不愿意调解,不能强行调解。在调解过程中,还应调查事实,分清是非,然后教育和帮助纠纷当事人互相谅解,在团结的基础上解决矛盾。应该强调,调解所达成的协议,决不能违背国家的法律规定。

  二、简单治安调解案例

  张红武殴打他人案

  一、简要案情。

  XXXX年X月XX日姚先龙到老城区定鼎路出租车管理处投诉豫CT8232的出租车司机张红武多收其车费,后老城区出租车管理处工作人员约好双方当事人,于7月1日15时30分到出租车管理处解决此事。因姚与当事司机张红武因对“其儿子当时多给司机三块钱”这一事情细节描述不一致而发生争执。争执过程中,张红武用办公桌上的钉书机将姚先龙的左眼打伤。后老城区出租车管理处工作人员因控制不了打架局面,打110报警。

  二、案件处理情况。

  老城派出所治安七中队民警接警后,将双方当事人及老城区出租车管理处工作人员到派出所进行了解情况。针对双方情绪激动的情况,为避免再次发生冲突,先对双方当事人进行情绪疏导,采取先分开劝导,分别进行调解,再由出租车管理处工作人员再次进行调解。经工作双方都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司机张红正向姚先龙赔礼道歉,并赔偿姚先龙各项损失500元,姚先龙不再追究张红武任何责任,最终双方自愿达成调解协议。

  三、典型经验。

  1、在此案调解中,调解效率高、化解矛盾快。一是出警快,这是提高治安调解效率、尽快化解矛盾的关键。

  2、查证及时,如果民警出警后不及时调查取证,就无法分清各方当事人的责任,后续的教育疏导就缺少依据,无法保证治安调解的公平、公正。

  3、注重疏导,因民间矛盾纠纷引起的违反治安管理行为,往往是当事双方由于一点小事争执不下,导致情绪失控、矛盾激化、行为升级。因此,在治安调解时首先要注意控制双方情绪,进而针对不同情况,采取不同方法进行疏导,使当事双方尽快平静下来,再通过分别谈话,动之以情,晓之以理,使双方达成谅解。

  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整理的关于2018年简单治安调解案例全部内容,从上述调解成功案例看出调解更多注重的是人情的疏导,而不是法律规定的严厉,尽量让双方当事人认识到各自的错位,为此做出改变和赔偿,尽量小事化了。

 

(责任编辑:陈墨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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