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垦利法院调解工作办法多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19-05-07 16:12:47 人浏览

导读:

中国法院网讯山东省垦利县人民法院自2004年以来,不断规范庭前调解,带动多项诉讼制度发挥了最大效益,使该院各项工作步入良性循环,收到了“调解多、上诉少、申诉少、发改少、社会公信度高”的良好效果。该院的做法是改调判并重为调解与审判相对分离;合

中国法院网讯 山东省垦利县人民法院自2004年以来,不断规范庭前调解,带动多项诉讼制度发挥了最大效益,使该院各项工作步入良性循环,收到了“调解多、上诉少、申诉少、发改少、社会公信度高”的良好效果。

  该院的做法是改调判并重为调解与审判相对分离;合理确定庭前调解组织,在留出必要的审判组织,专门适用普通程序进行审判以外,其余审判人员全部参与庭前准备,组织当事人进行调解和适用简易程序进行审判;明确适用庭前调解的案件范围,当事人双方有明确的调解合意的,确定时间,利用简便快捷的方式邀请人民调解员或者由调解法官组织当事人在适宜的地点及时庭前调解。

该院还完善以证据开示为核心的庭前准备程序;将庭前准备与简易程序有机结合;推行“启而不发”式调解方式,由主持人基于当事人的诉辩主张、出示的证据、辩论的意见予以归纳总结,敦促当事人自行决定参与调解和形成能够承受的调解条件,这样既能注重法律对合法权益的保护,又能够照顾到双方之间的和睦关系和将来友好合作的可能。此外,该院还建立了庭前调解与人民调解的衔接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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