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绵阳中院:一次调解结案八起四个企业起死回生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19-05-07 14:12:37 人浏览

导读:

中国法院网讯日前,四川省绵阳市中级法院成功进行一次民事调解,1家外地民营企业和当地3家金融企业由此起死回生。大亨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大亨公司是一外地来绵阳投资建筑开发的民营企业。2002年初,大亨公司兼并本地企业海川实业集团。海
中国法院网讯 日前,四川省绵阳市中级法院成功进行一次民事调解,1家外地民营企业和当地3家金融企业由此起死回生。

大亨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大亨公司是一外地来绵阳投资建筑开发的民营企业。2002年初,大亨公司兼并本地企业海川实业集团。海川集团从1997年至1999年为经营借绵阳塘讯农村信用合作社、石塘信用合作社、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共计人民币5400万元贷款已到期,海川公司所负的巨额债务随之转移到大亨公司。见海川公司易主,3家金融企业恐大亨公司无力偿还此巨额债务,于是,从2002年下半年起,3家金融企业陆续向法院起诉涉及此债务的8个案件,要求大亨公司偿还8笔借款共计5400万元及利息。

而此时刚完成企业兼并的大亨公司,企业运作未上正轨,资金未盘活,要马上偿还如此巨额债务,无疑是给企业宣判了死刑。法院经过调查认为,大亨公司未盘活资金只是暂时困难,只要公司渡过目前兼并企业的困难期,今后有着巨大的发展空间。为使债务人和债权人共同走出困境,中院慎重研究决定,首先减少当事人讼累,提高办案效率,将起诉的8个案件由一个合议庭审理,尽可能走调解结案之路。

中院民二庭审判长赵毅及合议庭成员数次召集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在认真质证认证、查清事实的基础上,对债务人经营状况及偿还能力进行了细致、科学的分析。为便于诉讼,合议庭对本案债务散乱的抵押担保物进行整理、归类、汇总,使债权人看清了债务人的实力。大亨公司偿还债务的能力得到3家债权人的认可。

在绵阳中院主持下,双方达成协议,由大亨公司从2004年至2006年底,分期分批偿还绵阳3家金融企业欠款54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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