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法律快车 > 法律知识 > 民事调解 > 民事调解动态 > 山城法院一日调结两年欠货款案

山城法院一日调结两年欠货款案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19-05-07 12:15:22 人浏览

导读:

中国法院网讯近日,一起拖欠货款近两年的买卖合同纠纷案,经河南省鹤壁市山城区人民法院的多方努力下,原、被告最终达成调解协议。2002年5月份,三门峡某轮毂公司从鹤壁某汽车配件公司购买了两台丹麦产低压铸机,支付了部分货款后,经双方对账仍欠鹤壁某汽
中国法院网讯 近日,一起拖欠货款近两年的买卖合同纠纷案,经河南省鹤壁市山城区人民法院的多方努力下,原、被告最终达成调解协议。

2002年5月份,三门峡某轮毂公司从鹤壁某汽车配件公司购买了两台丹麦产低压铸机,支付了部分货款后,经双方对账仍欠鹤壁某汽车配件厂货款99710.43元。经多次催要,三门峡某轮毂公司总以各种理由拒付,鹤壁某汽车配件公司诉至山城区法院,要求其偿还拖欠货款及违约金。

法院受理后,立即赶往三门峡市,给被告送达起诉书,并依鹤壁某汽车配件公司的申请,查询、冻结了被告的银行存款。承办人员了解到三门峡某轮毂公司的经营状况及两家的业务关系,便分头做工作,仅用了一天时间便促成了两家握手言和,达成调解协议。当日,三门峡某轮毂公司先支付了鹤壁某汽车配件公司部分货款4万元,且商定余款5万余元于5月30日前付清。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相关知识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