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法律快车 > 法律知识 > 民事调解 > 民事调解动态 > 费县法官调解一起雇员受伤赔偿纠纷案

费县法官调解一起雇员受伤赔偿纠纷案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19-05-07 10:35:10 人浏览

导读:

中国法院网讯8月1日,山东省费县人民法院方城法庭成功调解一起雇员受伤赔偿纠纷案,双方当事人均满意而归。2004年12月19日,被告王友广之姐邀请原告曹广学等人给被告修建瓦房,中午饭后原告曹广学在东山墙尖竹排架板上干活时,不慎坠落地面摔伤。经临沂市人
中国法院网讯 8月1日,山东省费县人民法院方城法庭成功调解一起雇员受伤赔偿纠纷案,双方当事人均满意而归。

  2004年12月19日,被告王友广之姐邀请原告曹广学等人给被告修建瓦房,中午饭后原告曹广学在东山墙尖竹排架板上干活时,不慎坠落地面摔伤。经临沂市人民医院治疗,住院41天,花医疗费30000余元,经费县人民法院司法技术鉴定中心鉴定原告曹广学伤情为一级伤残,原、被告产生纠纷,原告遂诉至法庭。

  立案后,方城法庭及时送达了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举证须知,快立快审。为化解双方的矛盾,审判人员放弃中午休息,历时3个多小时,终于使双方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被告分期赔偿原告21000元医疗费,及时化解了双方当事人的矛盾,收到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相关知识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