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夷山法官两个半小时调结一起标的80万案件
导读:
武夷山市星村农村信用合作社、江子彪因与武夷山市光华山庄有限责任公司产生抵押借款合同纠纷,标的本息逾80万元。11月29日上午,信用社与江子彪向法院递交诉状,请求法院对纠纷予以裁决。
为解决该借款纠纷,被告法定代理人李先生特地从上海赶到武夷山。由于业务繁忙,有紧急事项需处理,李先生在一天内就必须赶回上海。为此,李先生向法院申请庭前调解。了解到这一情况后,立案法官本着司法为民的宗旨,启动特别立案程序,当即对案件进行审查,并在案件事实较为清楚,责任基本明确的前提下,特事特办,迅速办理了立案、送达手续,并在征得双方同意的前提下组织调解。经过立案法官的努力,在不到两个半小时,法官就将该案调结,并制作调解书,当事人双方都对调解结果表示满意,李先生更是一再赞扬武夷山法官的高效、便民工作作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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