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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平法院:物业纠纷先调解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19-05-07 07:20:15 人浏览

导读:

中国法院网讯近日,北京市昌平区人民法院出台措施,加强物业纠纷类案件的调解工作。今年第一季度,这个法院受理物业费纠纷案件772件,比去年同期上升149.8%。此类案件的特点是串案多,往往一家物业公司一次将几十个拖欠物业费的业主起诉到法院;原、被告双
中国法院网讯 近日,北京昌平区人民法院出台措施,加强物业纠纷类案件的调解工作。

  今年第一季度,这个法院受理物业费纠纷案件772件,比去年同期上升149.8%。此类案件的特点是串案多,往往一家物业公司一次将几十个拖欠物业费的业主起诉到法院;原、被告双方对立情绪大;由于造成业主拖欠物业费的原因既有业主本身的观念问题,也有物业公司服务不到位或者房屋质量存在缺陷等复杂的背景,所以仅靠法院的一纸判决往往不能彻底解决双方矛盾。

  该院措施之一是:加强物业纠纷类案件立案前的调解工作,让当事人息诉。由立案庭庭长、副庭长对此类案件把关,从最有利于保护当事人权益的角度做好诉前调解工作。对于此类串案,要进行筛选和调解,首先让物业公司自己再一次催缴欠款。对物业公司催缴未果再次要求立案的,立案人员根据案件的数量,按照楼号有选择地给予立案,争取做到以点盖面,达到教育当事人的效果,节省有限的审判资源。

  法院的第二项措施是,由法院立案人员积极与相关物业公司联系,引导物业公司主动与业主联系,加强物业公司与业主的沟通和理解,尽量让当事人自己化解矛盾,解决纠纷。

  第三项措施是,针对物业纠纷类案件具有群体性、涉及面广、社会影响大、当事人双方对立严重等特点,法院将加强与行政机关的协调和沟通,立案庭积极向人大和政府汇报,并与所在地政府和司法局联系,调动相关行政机关和城镇基层调解组织在解决物业纠纷方面的作用,使一些物业纠纷得到先行化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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