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卖房不搬结怨气 法官调解促和气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19-05-07 03:13:06 人浏览

导读:

12月7日,一起买房人付清房款后出卖人拒不搬出的纠纷在陕西省太白县人民法院法官的耐心调解下,终于得到圆满解决,双方当事人放下怨气走出法庭。原告赵江伟与被告王立系同村村民。双方协商,赵江伟将其所有的一套房屋出售给王立,王立分期给付房款。双方签订
12月7日,一起买房人付清房款后出卖人拒不搬出的纠纷在陕西省太白县人民法院法官的耐心调解下,终于得到圆满解决,双方当事人放下怨气走出法庭。

原告赵江伟与被告王立系同村村民。双方协商,赵江伟将其所有的一套房屋出售给王立,王立分期给付房款。双方签订合同后,赵江伟于2008年12月24日搬到其女儿家居住,王立搬进该房。付清房款前,赵江伟提出搬回该房居住至房款付清时止。经王立同意,赵江伟于2009年5月2日搬回该房居住。但王立付清房款并办理了房屋过户手续后,赵江伟却拒绝从该房搬出。经村社和派出所多次调解均未结果,遂提出诉讼。

太白法院的承办法官从原被告双方系同村同组的实际情况考虑,立足调解解决这件纠纷,并到现场查看、走访,耐心询问双方当事人,对案情进行充分详尽的了解。后承办法官采用法理与情理相结合、面对面调解和背靠背调解相结合、当事人自行协商和直接调解相结合等方式,耐心向双方释明法律,终于促使双方达成调解协议,被告承诺在20日内搬出房屋,并在调解协议上签了字,使纠纷最终得到圆满解决。

来源: 中国法院网陕西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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