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法律快车 > 法律知识 > 民事调解 > 离婚调解 > 离婚调解知识 > 婆媳不和闹离婚 调解成功把家回

婆媳不和闹离婚 调解成功把家回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19-05-10 02:56:07 人浏览

导读:

因与婆婆不和,原本恩爱的夫妻感情逐渐不睦,丈夫处在母亲和妻子之间左右为难之时,妻子向法院递交了离婚诉状。近日,县归阳人民法庭审理了这起离婚诉讼。妻子林某与丈夫高某在广东打工时自由恋爱,并于2005年7月4日自愿登记结婚,同年11月1日即生一男孩。

  因与婆婆不和,原本恩爱的夫妻感情逐渐不睦,丈夫处在母亲和妻子之间左右为难之时,妻子向法院递交了离婚诉状。近日,县归阳人民法庭审理了这起离婚诉讼。

  妻子林某与丈夫高某在广东打工时自由恋爱,并于2005年7月4日自愿登记结婚,同年11月1日即生一男孩。原、被告婚后一段时间夫妻感情较好,近年来,因妻子与婆婆关系不和,使原本幸福的家庭变成争吵不断,妻子一气之下回到广西娘家居住,对丈夫避而不见,两人分居至今。现林某一纸诉状将丈夫告上法庭,要求与其离婚。

  法庭审理后认为,原、被告系自由恋爱、自愿结婚,婚后夫妻感情尚可。近年来虽因婆媳不和等琐事产生矛盾,但夫妻感情并未完全破裂。主审法官一方面多次做原告的工作,为其分析利弊,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劝其珍惜夫妻感情;另一方面积极同被告交流,并争取到了被告母亲的支持。经过法官情理法并容的调解,原告终于撤回诉讼,与被告和好回家,一场离婚诉讼得到圆满解决。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拓展阅读

相关知识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