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漳州建立医患纠纷调解中心
导读:
新华网福州5月1日电(记者 郑良)针对近年来医患纠纷频发,双方因缺乏信任对抗激烈等问题,福建漳州探索人民调解委员会作为中立的“第三方”主持调解,并综合运用人民调解、诉讼调解、行政调解等多元调解机制衔接方式化解纠纷,取得良好社会效果。
今年3月底,漳州市“医患纠纷调解中心”“医患纠纷理赔中心”正式揭牌成立,由人民调解委员会作为中立第三方主持医患双方调解,促成双方达成协议,由法院出具具有法律效力的调解书方式对人民调解协议予以确认,赋予协议法律强制力。
4月1日,一起医患纠纷在“医患纠纷调解中心”成功化解。今年3月27日,赖某在漳州市芗城一家医院剖腹产下一女婴后大出血,后转另一医院抢救治疗,但因产后大出血、重度失血性休克,于3月30日死亡。赖某的不幸身亡,其家属认为是因院方的过错造成的,逐向医院提出赔偿要求。
医患双方因赔偿款协商不成向“医患纠纷调解中心”申请调解。“医患纠纷调解中心”受案后立即组织调解,从法理和道德的角度向医患双方进行耐心细致地分析,促成双方达成协议,院方同意赔偿20.5万元,医患双方均表达了感激之情。
漳州市综治办副主任朱建池介绍,近年来,日趋凸现的医患纠纷逐渐成为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的一大难题。由于医患双方信息不对称,相互缺乏信任,医患双方容易产生对立情绪,导致矛盾激化。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出面解决纠纷,患方认为存在行业保护,往往会质疑其公正性。若诉诸法院,则周期长、费用高、程序复杂。
朱建池说,人民调解作为“第三方”调解机制居中调停,社会公信度高,灵活便民、成本低廉,将有利于创造一个良好的沟通环境,缓和医患双方对立情绪,及时有效地化解矛盾纠纷。
(本文来源:新华网)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相关知识推荐
医疗纠纷第三方调解是指,医疗纠纷发生后,纠纷双方当事人在第三方的协调、帮助、促进下,进行谈判、商量,取得一致意见,消除争议,签署调解协议,建立新的权利义务关系。
当出现医疗事故后,如果处理不好就有可能会发生医疗纠纷。对于医疗纠纷,我国有专门的组织机构进行调解,以达到和平解决问题的目的。对于没有接触过医疗纠纷的大多数人来说
从现在的社会大环境来看,医患关系越来越紧张,这对于医疗机构来说也是很头疼的问题,但是在医疗诊治过程中医患纠纷的发生是难以避免的。那么,发生医患纠纷后,我们该怎么
起诉了私下调解的方式是双方当事人在人民法院的主持下,达成调解协议,并由法院制作调解书。调解书是具有强制执行力的,若是一方当事人不履行义务,另一方可以以此调解书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