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矛盾负气离婚法官调解重归于好
导读:
本报济源讯(记者 马建刚 通讯员 成居易 王利娟)在离婚案件中,经常会有一些当事人因家庭矛盾而负气离婚。小王就是因为家庭矛盾,一时生气,提出要与丈夫离婚。昨日,济源市法院法官经过耐心调解,终于使这对小夫妻重归于好。
2004年8月17日,小王与小赵登记结婚。2005年7月,小赵因交通肇事罪被判刑,现已服刑3年。小王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与被告小赵解除婚姻关系,并给付其1万元;婚生女儿归其抚养,被告每月支付抚养费300元。
该案经庭前调解和开庭审理,承办法官了解到,原告在被告服刑期间还不断去监狱探视,可见夫妻关系并没有破裂。经过询问原告,得知其起诉离婚是因为原告服刑后,其父母对自己的生活不管不问,还私自将夫妻俩的1万元存款取走。原告没有正式工作,学历也低,女儿当时还未满周岁,这些情况导致她与公公婆婆的关系恶化。一怒之下,她将孩子丢给婆婆,自己回娘家居住至今。
看来,小王要求离婚是因为对公公婆婆不满。找到矛盾的症结所在,该案承办人耐心做小赵的思想工作,一方面让其给父母做通工作,返还一部分钱款给小王,让她心理上得到平衡;另一方面,又从夫妻以往感情、孩子生长环境以及今后的家庭生活方面做小王的工作,让她重新认识夫妻之间的感情。同时,承办人还做通了小赵亲戚的思想工作,让他们帮忙做小赵父母的工作。
通过一系列的疏通、教育工作,小赵父母的思想有了很大松动,终于将先前取走的1万元返还给了小王。小赵主动向小王承认自己的疏忽之处,向她表明今后好好过日子的决心。终于,小王打消了离婚的念头,并且原谅了公公婆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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