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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事故致人死亡赔偿多少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1-08-07 11:47:14 人浏览

导读:

医疗事故致人死亡赔偿的费用主要有以下项目:交通费、误工费、住宿费。还有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接下来,法律快车的小编为您介绍医疗事故致人死亡赔偿多少的相关内容!欢迎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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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医疗事故致人死亡赔偿多少

  丧葬费: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规定的丧葬费补助标准计算。

  被扶养人生活费:以死者生前或者残疾者丧失劳动能力前实际扶养且没有劳动能力的人为限,按照其户籍所在地或者居所地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计算。对不满16周岁的,扶养到16周岁。对年满16周岁但无劳动能力的,扶养20年;但是,60周岁以上的,不超过15年;70周岁以上的,不超过5年。

  精神损害抚慰金: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居民年平均生活费计算。造成患者死亡的,赔偿年限最长不超过6年;造成患者残疾的,赔偿年限最长不超过3年。

  参加医疗事故处理的患者近亲属所需交通费、误工费、住宿费,参照有关规定计算,计算费用的人数不超过2人。

  二、医疗事故和医疗损害的区别是什么

  关于医疗事故与医疗损害的不同,两者存在很大差别。首先加害人不同,医疗事故的加害人只能是合法的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而医疗损害可以是任何医疗单位或者个人。第二,两者造成的损害后果不同。医疗事故的损害后果直接指向的是患者的生命健康权,同时附带财产权损害。而医疗损害的损害后果包括患者生命健康权在内的其他人身权和财产权的损害。还有就是两者加害人主观过错的表现形态不同。医疗事故加害人的主观表现形态是过失,而医疗损害加害人的主观层面可以是过失,也可以是故意。

  三、医疗事故赔偿的考虑因素

  医疗事故赔偿,应当考虑下列因素,确定具体赔偿数额:

  (一)医疗事故等级;

  (二)医疗过失行为在医疗事故损害后果中的责任程度;

  (三)医疗事故损害后果与患者原有疾病状况之间的关系。

  不属于医疗事故的,医疗机构不承担赔偿责任

  医疗事故赔偿费用,实行一次性结算,由承担医疗事故责任的医疗机构支付。医疗事故致人死亡赔偿多少,法律快车的小编就介绍到这里了,希望对您有所帮助,若有更多法律问题,可以咨询法律快车的相关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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