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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术致患者截瘫,南京市鼓楼医院一审赔偿88.9万元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0-07-11 23:27:21 人浏览

导读:

2007年6月22日,22岁的病历违规整篇修改,不具有客观真实性,不具有证明效力;南京市医学会依据该病历所作的被告无过失行为等鉴定意见不具有客观性,不应被采信;应推定被告医疗行为存在过错,与截瘫后果有因果...

  2007年6月22日,22岁的病历违规整篇修改,不具有客观真实性,不具有证明效力;南京市医学会依据该病历所作的“被告无过失行为”等鉴定意见不具有客观性,不应被采信;应推定被告医疗行为存在过错,与截瘫后果有因果关系;原告自身疾病与后果也有一定联系。综合以上认定,法院确定被告南京市鼓楼医院承担80%的赔偿责任,并作出如上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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