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法律快车 > 法律知识 > 损害赔偿 > 医疗事故损害赔偿 > 医疗事故知识 > 医疗事故的分类是怎样

医疗事故的分类是怎样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1-05-04 11:44:14 人浏览

导读:

医疗事故是造成实践中医患关系紧张的最主要原因之一,由于医疗机构的过失,使得患者的人身或者财产受到了侵害。需要提醒大家的是实践中对于医疗事故的分类是多种多样的,那么医疗事故的分类是怎样?以下将由法律快车小编为您进行详细解答,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医疗事故是造成实践中医患关系紧张的最主要原因之一,由于医疗机构的过失,使得患者的人身或者财产受到了侵害。需要提醒大家的是实践中对于医疗事故的分类是多种多样的,那么医疗事故的分类是怎样?以下将由法律快车小编为您进行详细解答,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医疗事故的分类是怎样

  医患事故案件中的鉴定,一般可分为医疗事故鉴定、医疗过错鉴定和损害程度鉴定等,是否需要进行鉴定、需要进行哪种性质的鉴定,一般要根据当事人的主张和具体案情来决定。

  医疗事故损害赔偿纠纷,一般需要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以认定是否医疗事故及损害后果。医疗事故鉴定报告作为民事诉讼证据的一种,可以在庭审中进行质证,当事人可以申请鉴定组成员出庭,由法庭决定是否采信鉴定报告。

  而医疗过错人身损害赔偿纠纷,一般应进行医疗过错鉴定和损害程度鉴定。

  二、哪些情形不能认定为医疗事故

  非医疗事故的情形,包括但不限于:

  (1)医疗机构私自生产、配制未经国家专门检验批准的药物,给患者造成损害的;

  (2)医用产品质量缺陷造成患者人身损害;

  (3)因患者无钱医院不予收治抢救,造成急症患者死亡、残废等严重后果的行为;

  (4)使患者多付出医疗费和承受本可避免或更大的医疗痛苦。

  (5)输血异常反应与感染;

  三、医疗事故适用什么责任原则

  对于医疗纠纷民事责任的归责原则,国内外都存在着截然不同的两种主张:

  一种是过错责任原则,即认定医疗事件的当事人应当承担民事责任必须以存在过错为基础。有过错才承担责任;没有过错就不承担责任。

  另一种是无过错责任原则,即只要有损害事实发生,就不问当事医生是否存在过错便直接确定民事责任。持这种看法的人将医疗服务类比高度危险作业,认为医疗服务的对象是人的生命健康,由人的生命健康的极端珍贵性决定,医疗服务是高风险的职业,这种职业性质本身就决定了从业者应负有特别注意义务。因此,只要违背这项义务,给病员造成损失,不管其存在过错与否,都要承担责任。后者是实践中惯用的。

  以上就是由法律快车小编为您收集整理的关于医疗事故的分类是怎样的相关知识。综上所述,医疗事故的分类般可分为医疗事故鉴定、医疗过错鉴定和损害程度鉴定等,是否需要进行鉴定、需要进行哪种性质的鉴定,一般要根据当事人的主张和具体案情来决定。如果您还有其他需要解决的问题,欢迎您咨询法律快车律师!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拓展阅读

相关知识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