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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事故:患者腹内取出纱布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19-01-12 13:18:49 人浏览

导读:

医疗事故:患者腹内取出纱布3年前,淮南市凤台县的苏女士在颍上县一家医院做阑尾炎手术后,一直腹痛不止。今年,她被凤台县医院诊断出,腹腔内有异物,手术后竟然取出了一块纱布。昨天,苏女士告诉记者,为讨一个说法,她已将颍上县这家医院告上法院。记者从苏女士提

医疗事故:患者腹内取出纱布
3年前,淮南凤台县的苏女士在颍上县一家医院做阑尾炎手术后,一直腹痛不止。今年,她被凤台县医院诊断出,腹腔内有异物,手术后竟然取出了一块纱布。昨天,苏女士告诉记者,为讨一个说法,她已将颍上县这家医院告上法院。

  记者从苏女士提供的颍上县汤店镇计生医院开具的病历上看到,2003年5月29日,苏女士因右下腹反复疼痛并出现恶心、呕吐、发热等症状,被初诊为“慢性阑尾炎急性发作”。次日,该医院为苏女士进行了阑尾切除手术。当年6月6日,苏女士出院。这份病历封面上加盖了“汤店镇计生医院”的公章。

  苏女士告诉记者,她出院后,腹痛、发热等症状依然存在,“走路时都要扶着墙”,腹部还出现了包块。于是她又前往“汤店镇计生医院”复诊,被告知“术后粘连,要进行抗炎处理”。但虽经治疗,苏女士的症状还是未得到缓解。

  今年4月6日,苏女士前往凤台县人民医院检查,后医生在为她手术时,从其腹部囊状肿物中取出了一块纱布。苏女士因此怀疑纱布是2003年那次阑尾切除手术时遗留的,于是,找到“汤店镇计生医院”负责人谢某交涉,但双方未能达成共识。之后,苏女士将谢某告上法院,要求其赔偿医疗费、精神抚慰金等共计10万元。目前,颍上县人民法院已受理了这起案件。

  今年10月17日下午,记者从颍上县卫生局了解到,他们“根本没有批过‘汤店镇计生医院’这个机构”,谢某所在的机构名称应为“××卫生所”,其《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已在去年12月31日到期。目前,谢某所在医疗机构已停业。记者在此发现,“汤店镇计生医院”的牌子已不存在,但院子里停着的一辆白色急救车上,还写有“汤店镇计生医院”的字样。

  这个医疗机构的负责人谢某表示,他从未给苏女士做过手术,也不知道被告上法庭一事。对于记者的其他提问,谢某一概拒绝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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