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法律快车 > 法律知识 > 损害赔偿 > 医疗事故损害赔偿 > 医疗事故证明 > 发生医疗事故争议时病历的处理

发生医疗事故争议时病历的处理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19-01-12 17:39:41 人浏览

导读:

发生医疗事故争议时,病历的处理?发生医疗事故争议时,医疗机构负责医疗服务质量监控的部门或者专(兼)职人员应当在患者或者其代理人在场的情况下封存死亡病例讨论记录、疑难病例讨论记录、上级医师查房记录、会诊意见、病程记录等。封存的病历由医疗机构负责医疗

发生医疗事故争议时,病历的处理?

  发生医疗事故争议时,医疗机构负责医疗服务质量监控的部门或者专(兼)职人员应当在患者或者其代理人在场的情况下封存死亡病例讨论记录、疑难病例讨论记录、上级医师查房记录、会诊意见、病程记录等。

  封存的病历由医疗机构负责医疗服务质量监控的部门或者专(兼)职人员保管。

  封存的病历可以是复印件。

  病历档案的保存期限

  门(急)诊病历档案的保存时间自患者最后一次就诊之日起不少于15年。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拓展阅读

相关知识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