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事故重新鉴定申请书范本
导读:
发生医疗事故的时候我们和医院协商不成功的话,肯定是可以进行起诉的,向法院提出诉讼也是需要一定的条件才能进行重新鉴定。接下来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整理关于医疗事故重新鉴定申请书范本问题的解答,带着问题一起往下看。
申请人:章××,男,出生于1966年1月26日,汉,××号。
申请人因不服兰州市医学会于二00七年五月十三日作出的兰市医鉴字,现申请重新鉴定,申请事项和理由如下:
申请事项:
第一、请求兰州市城xx人民法院委托有关部门重新作出公正的鉴定结论。
第二、重新鉴定费用由被告人兰州市××医院预缴纳。
事实与理由:
申请重新鉴定依据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等。
兰州市医学会的违法事实:
鉴定程序严重违反法律规定。
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规定:“鉴定部门和鉴定人应当提出书面鉴定结论,在鉴定书上签名或者盖章。鉴定人鉴定的,应当由鉴定人所在单位加盖印章,证明鉴定人身份”。而兰州市医学会二00七年五月十三日作出的“兰市医鉴字【2007】”《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书》(以下简称鉴定书)只有鉴定部门兰州市医学会的签章而无鉴定人的签名。
⒉鉴定人不具备相关鉴定资格。
医学会应当根据《名录》设置学科专业组。设置学科专业组时,可以根据本地区医疗工作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实际,对本专家库学科专业组设立予以适当增减和调整……。
《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暂行办法》规定:“医学会应当根据医疗事故争议所涉及的学科专业,确定专家鉴定组的构成和人数”。
申请人申请鉴定所涉及的学科和专业是外科,而专家鉴定组中成员中竟然有的是内科专家,因此申请人认为兰州市医学会违反以上规定将不具备相关学科专业的专家作为专家鉴定组的鉴定成员。
⒊兰州市医学会在鉴定过程中,邀请兰州市卫生局、信访办对鉴定会进行全过程的监督、见证,并邀请委托人兰州市城xx法院到会的行为严重违反了有关鉴定程序的规定。
⒋兰州市医学会违反法律规定,将行政法规凌驾于法律之上,以下位法制约上位法。将医疗纠纷司法鉴定程序改变为医疗事故鉴定程序。
本案的鉴定程序的启动是由城xx人民法院依照有关法律规定向兰州市医学会委托后进行的,是由法院启动的独立于自行鉴定和行政鉴定之外的司法鉴定程序,在鉴定程序上不同于卫生行政部门委托的行政鉴定和双方当事人共同委托的自行鉴定,而兰州市医学会却将司法鉴定程序改变为医疗事故鉴定程序。
1、一旦发生医疗纠纷,病员及其家属有权在发生事故或事件不良后果发生后提出医疗事故或者事件的鉴定。
2、病员死亡的,其家属应当在病员死亡后或收到尸检报告单后提出医疗事故或者事件的鉴定。
3、医疗纠纷的双方当事人,对区、县或医科大学的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委员会的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在接到鉴定结论书之日起,向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委员会申请鉴定。对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委员会的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在接到鉴定结论书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重新鉴定申请书里应说明重新鉴定的理由,至少包括以下一项
(一)鉴定机构或者鉴定人员不具备相关的鉴定资格的;
(二)鉴定程序严重违法的;
(三)鉴定结论明显依据不足的;
(四)经过质证认定不能作为证据使用的其他情形。
法律依据:《司法鉴定程序通则》
第三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司法鉴定机构可以接受办案机关委托进行重新鉴定: (一)原司法鉴定人不具有从事委托鉴定事项执业资格的;
(二)原司法鉴定机构超出登记的业务范围组织鉴定的; (三)原司法鉴定人应当回避没有回避的; (四)办案机关认为需要重新鉴定的;
(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以上便是小编为大家整理关于医疗事故重新鉴定申请书范本问题的解答,如果发生医疗事故发生重新鉴定的话肯定得说明鉴定理由,并且不能缺少一些必要的条件。如果你还有其他疑问欢迎咨询法律快车网站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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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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