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补助如何拿到
导读:
在我们日常生活当中,对于医疗补助是需要缴纳一定的医疗保险后才能够进行领取的,那么对于我国的医疗补助一般是用于发生医疗事故的情况下处理的,接下来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整理关于医疗补助如何拿到问题的解答,我们带着问题一起往下看。
一般情况下,职工交了医疗保险之后达到一定条件之后,即可按照下列步骤领取医疗保险补助:
1、申报
每年的1月和7月,只要符合条件的参保人员在所述社保中心提交资料,一年只能申报一次。
2、核查
社保中心会对参保人提供的资料进行核实,对送资料人进行登记造表(登记资料人的姓名、送资料时间、联系电话)。
3、公示
社保中心会对一些符合医疗保险补助条件的参保人员会以张榜的方式进行公示参保人员名单。公示5天后没有异议的,有社区汇总后将汇总表及申请资料统一上报至接到社保张复核。
4、审批
区医保中心会对上报的资料进行审核之后,将送往人社局和市财政局进行审定。
5、告知
街道社保站会及时将之前进行审批的结果会在第一时间反馈给社区(村)劳动保障服务中心。
6、领取
审核通过的参保人员或其指定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代理人身份证、医疗费用发票原件等资料到区医保中心办理手续。
(一)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存在劳动合同关系,用人单位已依法为劳动者缴纳工伤保险费;
(二)劳动者患病或所受伤害已被依法认定为工伤;
(三)劳动者因工致残,已由劳动能力鉴定部门鉴定为五级至十级伤残;
(四)劳动关系经以下两种法定情况而解除或者终止①五、六级伤残的劳动者本人提出;②七级至十级伤残的由劳动者本人提出或者其劳动、聘用合同期满;
(五)支付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后,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工伤职工领取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后,工伤保险关系终止。
1、如果工伤员工一直在职,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是不存在时间限制的。按规定,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是在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2、在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应尽快申领,个人认为最长不要超过一年的仲裁期限。
以上便是小编为大家整理关于医疗补助如何拿到问题的详细解答,对于我国的医疗补助金它是有时间限制的,并且也需要员工拿出相关证据以及资料进行处理,可以支付一次性的伤残就业补助金。如果您还有其他疑问,欢迎咨询法律快车网站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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