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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纠纷的赔偿标准是怎样的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1-02-05 19:34:14 人浏览

导读:

面对医疗纠纷,我们肯定是知道有诉讼也有赔偿,同时也有一些赔偿标准,面对医疗事故引起的赔偿,如果事情比较大的话,赔偿肯定也是比较多的,因为非常容易出现人命。在发生医疗事故后它的赔偿标准到底是如何?接下来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整理关于医疗纠纷的培育标准是怎样的问题的解答,带着问题一起往下看。

  面对医疗纠纷,我们肯定是知道有诉讼也有赔偿,同时也有一些赔偿标准,面对医疗事故引起的赔偿,如果事情比较大的话,赔偿肯定也是比较多的,因为非常容易出现人命。在发生医疗事故后它的赔偿标准到底是如何?接下来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整理关于医疗纠纷的赔偿标准是怎样的问题的解答,带着问题一起往下看。

  一、医疗纠纷的赔偿标准是怎样的

  (一)医疗费:按照医疗事故对患者造成的人身损害进行治疗所发生的医疗费用计算,凭据支付,但不包括原发病医疗费用。结案后确实需要继续治疗的,按照基本医疗费用支付。

  (二)误工费:患者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计算,对收入高于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3倍以上的,按照3倍计算;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

  (三)住院伙食补助费: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计算。

  (四)陪护费:患者住院期间需要专人陪护的,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

  (五)残疾生活补助费:根据伤残等级,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居民年平均生活费计算,自定残之月起最长赔偿30年;但是,60周岁以上的,不超过15年;70周岁以上的,不超过5年。

  (六)残疾用具费:因残疾需要配置补偿功能器具的,凭医疗机构证明,按照普及型器具的费用计算。

  (七)丧葬费: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规定的丧葬费补助标准计算。

  (八)被扶养人生活费:以死者生前或者残疾者丧失劳动能力前实际扶养且没有劳动能力的人为限,按照其户籍所在地或者居所地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计算。对不满16周岁的,扶养到16周岁。对年满16周岁但无劳动能力的,扶养20年;但是,60周岁以上的,不超过15年;70周岁以上的,不超过5年。

  (九)交通费:按照患者实际必需的交通费用计算,凭据支付。

  (十)住宿费: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住宿补助标准计算,凭据支付。

  (十一)精神损害抚慰金: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居民年平均生活费计算。造成患者死亡的,赔偿年限最长不超过6年;造成患者残疾的,赔偿年限最长不超过3年。

  

  二、二级医疗事故

  系指造成患者中度残疾、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严重功能障碍。

  (一)二级甲等医疗事故:器官缺失或功能完全丧失,其他器官不能代偿,可能存在特殊医疗依赖,或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例如造成患者下列情形之一的:

  1、双眼球摘除或双眼经客观检查证实无光感;

  2、小肠缺失90%以上,功能完全丧失;

  3、双侧有功能肾脏缺失或孤立有功能肾缺失,用透析替代治疗;

  4、四肢肌力Ⅱ级(二级)以下(含Ⅱ级),临床判定不能恢复;

  5、上肢一侧腕上缺失或一侧手功能完全丧失,不能装配假肢,伴下肢双膝以上缺失。

  (二)二级乙等医疗事故:存在器官缺失、严重缺损、严重畸形情形之一,有严重功能障碍,可能存在特殊医疗依赖,或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例如造成患者下列情形之一的:

  1、重度智能障碍;

  2、单眼球摘除或经客观检查证实无光感,另眼球结构损伤,闪光视觉诱发电位(VEP)P100波潜时延长>160ms(毫秒),矫正视力<0.02,视野半径<5°;

  3、双侧上颌骨或双侧下颌骨完全缺失;

  4、一侧上颌骨及对侧下颌骨完全缺失,并伴有颜面软组织缺损大于30cm2;

  5、一侧全肺缺失并需胸改术;

  6、肺功能持续重度损害;

  7、持续性心功能不全,心功能四级;

  8、持续性心功能不全,心功能三级伴有不能控制的严重心律失常;

  9、食管闭锁,摄食依赖造瘘;

  10、肝缺损3/4,并有肝功能重度损害;

  11、胆道损伤致肝功能重度损害;

  12、全胰缺失;

  13、小肠缺损大于3/4,普通膳食不能维持营养;

  14、肾功能部分损害不全失代偿;

  15、两侧睾丸、副睾丸缺损;

  16、阴茎缺损或性功能严重障碍;

  17、双侧卵巢缺失;

  18、未育妇女子宫全部缺失或大部分缺损;

  19、四肢瘫,肌力Ⅲ级(三级)或截瘫、偏瘫,肌力Ⅲ级以下,临床判定不能恢复;

  20、双上肢腕关节以上缺失、双侧前臂缺失或双手功能完全丧失,不能装配假肢;

  21、肩、肘、髋、膝关节中有四个以上(含四个)关节功能完全丧失。

  三、三级医疗事故

  系指造成患者轻度残疾、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一般功能障碍。

  (一)三级甲等医疗事故:存在器官缺失、大部分缺损、畸形情形之一,有较重功能障碍,可能存在一般医疗依赖,生活能自理。例如造成患者下列情形之一的:

  1、不完全失语并伴有失用、失写、失读、失认之一者,同时有神经系统客观检查阳性所见;

  2、不能修补的脑脊液瘘;

  3、尿崩,有严重离子紊乱,需要长期依赖药物治疗;

  4、面部轻度毁容;

  5、面颊部洞穿性缺损大于20 cm2;

  6、单侧眼球摘除或客观检查无光感,另眼球结构损伤,闪光视觉诱发电位(VEP)>150ms(毫秒),矫正视力0.05—0.1,视野半径<15°;

  7、双耳经客观检查证实听力在原有基础上损失大于81dbHL(分贝);

  8、鼻缺损1/3以上;

  9、上唇或下唇缺损大于1/2;

  10、一侧上颌骨缺损1/4或下颌骨缺损长4cm以上区段,伴口腔、颜面软组织缺损大于10cm2;

  11、肺功能中度持续损伤;

  12、胃缺损3/4;

  13、肝缺损1/2伴较重功能障碍;

  14、慢性中毒性肝病伴较重功能障碍;

  15、脾缺失;

  16、胰缺损2/3造成内、外分泌腺功能障碍;

  17、小肠缺损2/3,保留回盲部;

  18、尿道狭窄,需定期行尿道扩张术;

  19、直肠、肛门、结肠部分缺损,结肠造瘘;

  20、肛门损伤致排便障碍;

  21、一侧肾缺失或输尿管狭窄,肾功能不全代偿。

  以上便是小编为大家整理关于医疗纠纷的赔偿标准是怎样的问题的详细解答,所以说如果发生医疗事故,我们肯定得维护自己权利,寻找法院的帮忙,我们不能冲动用事,也不能对他人造成伤害。如果你还有其他疑问,欢迎咨询法律快车网站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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